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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新闻办“落实河北省两会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之‘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全程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18-02-02 1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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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刘飞 摄

  长城新媒体2月2日讯(记者 刘飞 姚杰 田梦 王潇)今天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落实河北省两会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场发布,主题是“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河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立民对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相关情况进行发布,并与河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丽,河北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留根,河北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处长张均,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李银华共同回答媒体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外宣局局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李丽主持。实录如下:

河北省委外宣局局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李丽。记者 刘飞 摄

  主持人:河北省委外宣局局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丽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是落实河北省两会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场发布,主题是“社会保险扶贫工作”。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立民同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丽同志,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留根同志,他们将发布我省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有关情况,并与两位业务专家,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处长张均同志、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李银华同志,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东峰书记在省两会上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许勤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省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立民同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丽同志,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留根同志,他们将发布我省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有关情况,并与两位业务专家,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处长张均同志、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李银华同志,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我们还邀请到了来自中央媒体、京津媒体、香港媒体以及省内各主要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首先,请宋厅长进行发布。

河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立民。记者 刘飞 摄

  河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 宋立民

  新闻界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民生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全省“两会”刚刚闭幕之际,经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18年1月起,我省开始实行新的社会保险扶贫政策。下面,我就这项政策的有关情况给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一、社会保险扶贫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刚刚闭幕的全省“两会”,也对扶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出台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实际行动。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作用,完善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支持帮助贫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避免其他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陷入贫困,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工作。

  三、政策范围和主要内容

  政策范围:具有河北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括已脱贫人口和未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其中,医疗保障救助扶贫政策覆盖范围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政府将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口按最低档次代缴养老保险费,据此,预计全省将有约300万贫困人员受益,各级政府每年补贴资金共3亿元。另外,《意见》还提出: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补缴,可直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十三五”期间,贫困人员可叠加享受农村低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我省还将研究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方面,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全面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政府给予全额资助。目前,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185万人,各级财政2018年将补贴共3.3亿元。对其他贫困人口由政府按个人缴费的60%给予资助。目前,其他贫困人口约290万人,每人按180元的60%给予补贴,各级财政2018年将补贴共3.13亿元。同时,依法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合同制工人纳入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对参加居民医保的非就业妇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分娩医疗费用,将给予定额报销。 ——工伤保险方面,在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基础上,全面启动农村贫困劳动力相对集中的交通、铁路、水利等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在用工方式灵活、流动性大、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相对集中的行业,开展工伤预防工作。

  ——失业保险方面,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农民工,可按照城镇职工的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的,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医疗保险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可按照实际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领取医疗保险补贴。

  四、落实政策的具体举措

  (一)强化经办力量。简化优化流程,推进标准应用,提升服务水平。创新“互联网+人社”服务模式,利用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银行自助终端等技术手段,构建多元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化征缴渠道,争取三年内实现无现金社会化征缴全覆盖。建立以人脸识别为主、多技术手段并存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系统。

  (二)推进基层平台建设。加快县级平台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到2018年底前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乡镇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全覆盖目标。加强乡、村两级服务平台“六统一”标准化建设,切实发挥好服务平台服务群众的功能,逐步构建起覆盖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网络格局。

  (三)提高对贫困人员的医疗保险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医疗、医药、医院以及医保支付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总额控制办法,大力推行按病种付费,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促进医疗机构为贫困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报销结算,农村贫困患者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个人无须缴纳押金,出院结算时只缴纳个人应自付的费用,切实减轻贫困人员垫资压力。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扶贫工作大局,切实推进各项社保扶贫政策落实落地,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主持人:河北省委外宣局局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丽

  感谢宋厅长的权威解读、精彩发布。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河北省人社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李银华。记者 刘飞 摄

  一、河北日报:贫困人员的养老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请省人社厅李银华处长介绍一下,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哪些具体的优惠政策?

  河北省人社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李银华:谢谢记者提问。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员,主要包括:减轻贫困人员缴费负担、从宽掌握贫困人员界定范围、完善待遇调整机制和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四个方面优惠政策。

  在减轻贫困人员缴费负担方面:一是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地方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二是如遇我省提高最低缴费档次,贫困人员仍保留100元档次缴费;三是对60周岁及以上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本人申请,当地经办机构可直接为其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办理手续次月起按月计发待遇。政府代缴的养老保险费每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以上优惠政策到2020年前有效。

  在界定贫困人员范围方面,《意见》规定同一个自然年度内,有过贫困人员身份经历的参保人,均应纳入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范围。

  在完善待遇调整机制方面,《意见》提出:一是要研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保障机制;二是根据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增长情况,适时适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三是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缴费补贴政策,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参保缴费;四是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制定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加强风险管理,增加投资回报率,提高基金收益。

  在政策衔接方面,《意见》规定“十三五”期间,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河北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处长张均。记者 刘飞 摄

  二、腾讯大燕网:我省在医疗保障救助扶贫方面出台了系列政策,请问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河北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处长张均:我省医疗保障救助政策的核心是通过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全面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主要包括八个方面:

  一是大幅度提高住院医疗费报销水平。①基本医保段,报销起付线降低一半,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②大病保险段,取消报销起付线,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由大病保险报销一半以上,年度封顶线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③医疗救助段,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两段报销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再由医疗救助基金按80%比例予以救助;因患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费报销超过医疗救助封顶线的,剩余合规医疗费再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

  二是大幅度提高门诊慢性病保障水平。对患有门诊慢性病的救助对象,实行“基本医保+医疗救助”两条保障线报销医药费。在基本医保段,对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等18种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合规医药费,按75%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到6000元/年;对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4种重大慢性病门诊合规医疗费,按90%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年。

  三是提高门诊统筹待遇水平。门诊统筹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

  四是提高参保资助水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其他保障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财政按个人缴费标准的60%予以资助。

  五是实行“一站式”报销结算。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实现三重保障线“一站式、一窗口、一票制”报销结算。县域内住院,出院结算时在所在医院实现“一站式”直接结算;县域外住院,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现一次办结。

  六是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社保卡(或按当地医保就医规定的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办理住院手续,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出院时,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报销数额后的自付医疗费用。

  七是贫困人口退出不退政策。对2016年8月1日之后按照退出程序退出贫困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脱贫攻坚期内,仍继续享受医疗保障救助扶贫政策。

  八是完善基层就医医保政策。适当放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认定标准。一是降低诊断医疗机构门槛,可凭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记录、慢性病诊疗及购药记录予以认定。二是对患有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风湿类风湿等常见慢性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适当放宽认定标准。放宽门诊慢性病申报病种数量。对患有多种门诊慢性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8+4”种慢性病保障范围内的,凡达到认定标准有几种认定几种,不同门诊慢性病病种对应相应病种报销限额分别享受报销待遇。增加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和取药量。适当增加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门诊慢性病可选定的医疗机构个数,至少允许两家医疗机构作为个人门诊慢性病定点。延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门诊取药量至2个月量。将乡镇卫生院住院期间到县级医疗机构的检查费用纳入同次住院医保支付范围。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期间,确因治疗必须,需要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相关项目检查的费用可以纳入下级住院费用,按照下级医疗机构级别给予报销。

河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丽。记者 刘飞 摄

  三、凤凰网:民政部门作为医疗救助的主管部门,在“三重医疗保障线”中,将如何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河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丽:医疗救助制度是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三条医疗保障线的最后一道防线,它在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6年8月18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方案(试行)》(冀政办字[2016]131号)后,我厅重点做了四项工作:一是积极配合人社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二是积极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核实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并加快与人社部门对接进度;三是积极指导承德市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制定完善政策;四是指导全省各市全面启动对建档立卡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2017年,全省直接医疗救助(门诊和住院)44.1万人次,支出资金7.8亿元。目前,我厅正在认真指导各地按政策要求,认真落实好对贫困群众参保个人缴费的资助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在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方面,重点围绕“救助政策衔接、管理机制对接和对象精准认定”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进一步搞好政策衔接,配合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我厅将积极主动配合人社部门,指导全省各市、县落实好医疗救助政策,细化“一站式”即时结算流程,严格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依托人社部门统一的医保信息结算平台,尽快实现全流程无缝隙的即时结算,真正让困难群众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

  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我厅将进一步加强与人社、财政、扶贫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完善救助数据定期通报制度、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全力推进医疗保障救助政策的落实。

  三是搞好救助对象的精准认定。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因病致贫人员的认定政策,开展精准核查活动,实现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为落实好医疗救助政策奠定基础。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我厅将结合今年全省社会救助精准核查活动,借助新闻媒体和基层便民服务窗口、医疗机构、村(社区)公示栏等,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政策。同时还将举办培训班,对168个县区的基层经办人员,进行全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政策的执行力,为提高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河北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留根。记者 刘飞 摄

  四、今日头条:请省扶贫办王留根副主任简要介绍一下我省贫困人口现状?另外,针对因病致贫返贫,除了“三重保障”之外,下一步我省还将出台哪些优惠政策?

  河北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留根:2015年底时,全省共有贫困县6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7366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还有310万,贫困发生率5.4%。两年多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聚焦深度贫困,强弱项,补短板,我省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取得了决定性进展,贫困人口大幅减少。2017年“回头看”后,我省还有87.5万户,184.3万贫困人口。

  从人员结构看,剩余的184.3万贫困人口中一般贫困户84.6万人,占45.9%;低保户91.5万人,占49.7%;五保户8.2万户,占4.4%。16岁以下21万人,占11.4%;16至60岁87.4万人,占47.4%;60岁以上75.9万人,占41.2%。身体健康97.9万人,占53.1%;大病慢性病64.6万人,占35.1%;残疾人21.8万人,占11.8%。有劳动能力的62.5万人,占33.9%;无劳动能力121.8万人,占66.1%;在校生24万人,占13%。

  从致贫原因看:因病致贫42万户,占48%,比例最高;缺资金13.3万户,占15.2%;缺劳力11.7万户,占13.4%;因残致贫8.3万户,占9.4%;缺技术6.7万户,占7.7%;动力不足2.3万户,占2.6%;因学致贫1.3万户,占1.5%;其他原因1.9万户,占2.2%。

  刚才讲到,我省因病致贫比例高达48%,因病致贫问题确实比较突出。“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因病致贫所占比重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大病和慢性病,已经成为一些贫困家庭脱贫的最大制约因素。

  为了更好地解决贫困群众因病致贫返贫、因灾致贫等问题,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扶贫特惠保险”相关政策,计划省级层面统一确定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保障内容、最低筹资标准和最低保障水平。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适当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

  (一)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在我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的基础上,开办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第四重保障”。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60元,起付线为500元,贫困人口经“三重保障”补偿后,对其住院产生的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外的个人负担费用,由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按约定给予补偿。

  以每人60元标准为例,一个医疗年度内的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封顶线不低于18万元(原则上贫困人口个人累计负担费用低于医疗总费用的10%,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消费需求确定。重点是医保政策范围外个人负担的诊疗、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及罕见病住院医疗费用;意外伤害报销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份保费不低于40元,主要保障贫困人口保险期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意外残疾、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住院补贴等。

  以每人40元保费为例,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5万元、2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障标准不低于3000元,意外住院补贴不低于30元/天。

  最后,也希望新闻媒体的朋友多宣传这些利好政策,让贫困群众更加明白“惠在何处,惠从何来”,早日摆脱贫困。

  主持人:河北省委外宣局局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丽

  感谢各位嘉宾的精彩答问。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就到这里。按照惯例,我们留一段时间给记者朋友们做专访。

  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关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关键词: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两会,社会保险,扶贫

责任编辑: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