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吴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国君、副局长李风林违规公务接待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市安监局检查组负责人尹红伟等人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停放公务用车。2017年9月,吴桥县安监局局长张国君、副局长李风林,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尹红伟等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宴请的其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参与宴请全部人员共同承担此次用餐费用。
2.泊头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李振通在负责公务接待时,多次违规安排超人数陪餐。2017年11月,李振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任丘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残联副理事长李雁冰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2017年12月,李雁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燃油费用。
4.盐山县总工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科员刘兰英离岗时未将单位公车加油卡上交,并给私家车加油。2017年12月,刘兰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燃油费用。
5.肃宁县交通局路政站站长赵富勇办公用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2017年11月,赵富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沧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