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一届检察院检察长任职议案,其中丁顺生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顺生
丁顺生,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山东临朐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1981年9月后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生,1985年9月后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8年7月后为监察部第三监察室干部、主任科员,1993年1月后为中央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科员、副处级检查员、监察员,1996年11月后任中央纪委执法监察室综合处副处长,1998年7月后为中央纪委执法监察室正处级检查员、监察员,2002年7月后任中央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2008年5月后任中央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副主任,2009年4月后任中央纪委廉政理论研究中心主任,2014年3月后任中央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2016年9月后任辽宁省纪委副书记,2018年1月后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