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物价局获悉,该局把今年定为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规范年”。通过扎实开展此活动,努力实现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收费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执收部门和单位执行收费政策的意识显著提升,收费秩序明显好转。
在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规范年”活动中,河北省物价局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成本审核,审慎把握出台时机。严格落实收费标准下限制,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完善生态补偿收费机制,完善涉及水土保持、草原植被等资源环境有偿使用收费政策。重新审核发布省政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探索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定价成本、物价指数、居民收入等因素变动情况,适时合理对收费政策进行调整,提高收费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
河北省物价局要求,各级政府要健全收费监督机制,全面落实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调整,强化收费行为“硬约束”。只有进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目录,方可申领财政票据并实施收费;未进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目录的,不得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做好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和发布工作。全面落实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准确摸清行政事业性收费底数,切实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全面推行收费政策评估制度,提升收费监管的有效性和收费政策的科学性。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强化收费行为的社会监督。试点推行教育收费巡查制度,增强收费行为监管的针对性。
今年,河北省还将继续探索创新收费治理机制,研究建立收费情况重点核查制度、收费问题通报制度、乱收费案件移办制度,对收费政策评估、收费核查中发现的金额较大、收费期较长、已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件,将移交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