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兴隆县发改局正科级干部、驻上石洞乡山神庙村扶贫工作组组长梁国营违规报销费用问题。2017年9月,梁国营在驻村工作组经费中报销其私家车更换轮胎费用。2018年2月,梁国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2.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哈里哈乡八十三号村党支部书记张洪义、村主任李景鹏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张洪义、李景鹏违规用该村公益林补助款为村干部发放护林补助。2018年2月,张洪义、李景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
3.隆化县郭家屯镇计生站原副站长张维忠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张维忠兼任郭家屯镇水泉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镇财政领取工资的同时,又领取村干部工资。2018年2月,张维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1.26万元。
4.丰宁满族自治县大滩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孙长青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孙长青先后8次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2018年1月,孙长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553.45元。
5.承德县公安局工作人员马瑞金在所管辖的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核销个人招待费问题。马瑞金借监管全县保安公司的职务便利,在所管辖的承德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销个人餐费合计1050元。2018年2月,马瑞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还企业。
6.营子区人社局劳动仲裁院院长邸卫民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检查中发现,邸卫民办公用房面积超过规定标准。2018年2月,邸卫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承德市纪委监委)
衡水市通报3起违规违纪典型问题
1.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龙红华多次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龙红华多次借用下属单位公车和司机,用于往返桃城区住所到冀州区政府上下班。龙红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武强县周窝镇董庄村党支部书记周海军、村主任苑树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周海军、苑树同违规将村集体收入用于个人吃喝。周海军、苑树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深州市唐奉区学区校长马同臣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马同臣办公室面积超出规定标准。马同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衡水市纪委监委)
唐山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纪律典型问题
1.遵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法制科科长刘凤英、村镇规划建设科科长姚志锐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经查,刘凤英独自使用面积17平方米的办公室,姚志锐独自使用面积14.8平方米的办公室,均超出规定标准。刘凤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姚志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遵化市娘娘庄乡卫生院院长孟凡兴收受礼金、购物卡问题。2013年至2017年,孟凡兴任西下营乡卫生院院长、娘娘庄乡卫生院院长期间,借春节之机收受供货商和下属工作人员赠送价值共计7000元的购物卡和礼金。孟凡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