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衡水市环保局、市气象局会商分析,预计3月10日起衡水市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将出现重污染天气。
经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衡水市于3月10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衡水市环保局、市气象局会商分析,预计3月10日起衡水市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将出现重污染天气。
经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衡水市于3月10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