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保障性住房5000套,提升整治100个老旧小区,打通10条断头路……日前,记者从石家庄市住建局获悉,2018年,石家庄市将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类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城区路网完善、老旧小区环境整治、保障性安居工程、县城特色小城镇建设等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
今年,石家庄市将加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拉开城市框架,优化路网结构,打通支路微循环,提升城市道路总体承载能力。年内,将完成东二环南延、建华大街南延、和平路高架东延等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启动建设解放大街;打通南二环东延、中华大街南延、建设大街南延等10条断头路;完善新发展地区路网,实施东垣路、荷园路、塔北路等工程;推进解决新客站南二环立交(北向西)匝道等扫尾工程;按照国家对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的要求,加快地下管廊试点建设,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完工,建立运营机制,推动管线入廊,确保2018年全市18个试点项目全部投入运营。
推进保障体系完善,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保障房配建政策,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保障房后续管理考评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偿机制,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范化。今年,计划建成保障性住房5000套。围绕“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积极培育房屋租赁市场,研究探索租购同权等改革举措,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出台改革办法,支持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增加租赁房源供给渠道,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搭建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重点围绕既去库存又控房价开展工作,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既“管住炒”,又“保障住”,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加强物业管理,尽快出台石家庄市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管理、信用信息档案、信用评级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物业行业招投标活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有效提高物业行业服务水平。
加快民生工程建设。加大棚户区的改造力度,出台棚户区(危房)改造3年实施方案,采取原地回迁、异地安置、原址翻建等方式,重点对D级危房、危旧平房、筒子楼以及上世纪70年代以前的危旧楼房进行改造,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主城区现有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展老旧小区环境整治,2018年至少完成100个老旧小区的整治提升,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小区环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让老旧小区换新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确保6月30日前完成2421户危房改造任务,到2020年前全部完成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
实施县城建设攻坚。以县城环境容貌、污水垃圾、秋冬绿化、公共设施等为重点,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所有县(市)创建成省级以上园林县城。推动特色小城镇建设,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措施,顺应产业融合发展、“互联网+”等趋势,按照“定位清晰、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要求,着力打造全市13个特色小城镇,将特色小城镇建设作为完善城镇体系和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突破口。以“优化城镇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加快农民市民化、强化城市管理、统筹城乡发展”为重点任务,出台有效政策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努力形成一批创新成果。
石家庄市还将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积极谋划装配式建筑项目。今年力争再培育1至2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再建成2至4条生产线,新建装配式建筑完成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全年完成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全市范围内新开工建设项目均按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2018年新开工建设项目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100%,各县(市、区)全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城镇节能建筑占城镇现有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