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频道 > 专题库 > 专题新闻

邢台市政府召开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改革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 长城网  刘杨
2018-03-21 17:32:22
分享:

新闻发布会现场。刘杨 摄

  长城网邢台3月21日讯(记者 刘杨)3月21日上午,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邢台市国土资源局法制办公室主任段伟主持,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鞠占稳介绍《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科科长张新国,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王瀚征回答记者提问。实录如下: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法制办公室主任段伟: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新闻发布会,现在开始。

  首先欢迎各位媒体朋友来到新闻发布会现场。同时,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我局的关注和支持。我是邢台市国土资源局法制办公室负责人段伟,今天的发布会由我来主持。

  我们今天的发布会主题是:对近期出台的《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于2018年3月7日由邢台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下面由我局副调研员鞠占稳同志向各位媒体朋友介绍该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鞠占稳: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及各位来宾:

  大家好!首先代表市国土资源局欢迎各位的到来,并对你们长期关心支持国土资源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8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1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3月7日市政府印发了《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邢政发〔2018〕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改革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现就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出台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在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维护所有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资源保护不严格、所有权人不到位、使用权权利体系不健全、市场决定性作用发挥不充分、有偿使用进展不平衡、监管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具体来讲:一是国有建设用地划拨范围宽、国有农用地有偿使用制度缺少具体规定、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权利体系不健全。二是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总体偏低,水资源的价值和稀缺程度未得到充分体现,有效节水激励机制尚未健全。三是露天矿山和矿山迹地污染周边环境,管理难度大,矿业权出让未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矿产资源利用率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刻不容缓。四是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缺乏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比如自发性无序流转、旅游开发不规范等现象,造成国家所有者权益受损。五是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未建立,实际管理中存在权属界定不清、有偿使用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

  对此,2016年底国务院根据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出台了《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7年7月省政府出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局结合邢台实际,代市政府起草了我市《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我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体系更加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服务监管作用充分发挥,所有者和使用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实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二、主要内容

  针对国有土地、水、矿产、国有森林、国有草原等5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的现状、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实施意见》分别提出了不同的改革要求和举措。

  (一)完善国有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重点从落实土地资源规划管控和保护利用要求、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事业单位等改制为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国有农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实行与出让同权同价、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试点等方面提出了改革任务,并将有偿使用扩大到公共服务领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建设项目和国有农用地。

  (二)推进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重点从强化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维护水体生态功能、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发挥市场配置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改革任务,明确了用水定额约束,落实超定额、超计划用水加价制度,实行工业、生活用水差别水价和阶梯水价,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推广“一提一补”、“定额管理、超用加价”的农业水价改革模式等改革措施。

  (三)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重点从全面落实禁止和限制设立矿业权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逐步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改革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矿产开发减量化管理,适度开发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省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探索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

  (四)建立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重点从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制度、按照划拨用地方式管理国有林地使用权、落实占用国有林地补偿制度、保持国有林地范围和用途长期稳定、不得出让国有林地的范围、探索开展改革试点、推进确权登记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改革任务。

  (五)建立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重点从坚持基本草原保护制度、深化农垦土地管理制度、从严格保护草原生态和征占用管理、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完善承包经营制度、规范推进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等方面提出了改革任务。

  三、保障措施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涉及面广,综合性、系统性强,需要全市上下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一是加强与相关改革的衔接协调。切实加强与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制度、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等相关改革的衔接协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二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立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局,以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体系和有偿使用制度为重点,完善土地、水、矿产、森林、草原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的地方性法规。三是强化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细化落实,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为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提供组织保障和实践支撑,形成改革合力。

  结合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我局在2017年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很多工作都位于全省前列。一是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位于全省前列。省下达我市2017年56处和2018年38处修复绿化任务全部提前完成,实现了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工作进度位于全省前列,积极推进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同时,按照我市要求制定了提升整合方案,全面实行减量化管理,全市100家露天矿山减少至36家以下,目前30家矿山整合为14家已明确整合主体,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更加科学规范。国土部、环保部及省厅对邢台县马鞍山石灰岩矿区园区化开采模式给予充分肯定。二是闲置土地处置位于全省前列。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土地要素配置,着力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全年累计供地13.31万亩,全市五年平均供地率79%,连续五年供地率位于全省第一,并获省奖励指标1000亩,其中临西县、任县供地率超过90%;积极盘活低效闲置土地,先后处置闲置土地14宗、面积991亩;积极培树典型,沙河市河北恒辉矿业有限公司被树立为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典型,被国土部列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四个创新100例”;用足用好上级政策,11个县(市、区)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其中桥西区率先完成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三是土地收储出让位于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出台《邢台市经营性土地楼面地价招拍挂出让实施办法(试行)》,实现以楼面地价作为起始价挂牌出让土地的零突破。市区共收储土地92宗、3343亩;公开挂牌出让92宗、2904亩,成交价款70.81亿元,为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四是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工作位于全省前列。顺利完成村庄地籍调查、房屋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年度任务目标。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进度位于全省第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法定办结时限内先后三次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连续两次获省文明办、省国土厅“2017年度文明行政流动红旗”嘉奖。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进入新时代,站在新起点,全市国土系统干部职工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准确把握新时代国土资源工作发展方向,深入推进“生态国土”建设,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思想和行动上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由重开发轻保护向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转变,由依赖资源大量消耗的粗放型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由分散单一的资源管理向集中统一的资源资产管理转变,由土地用途管制向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转变。

  2018年,全市国土系统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结合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工作,突出“一个中心”“两个助力”“三个行动”“七项统筹”“三个推进”,即突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中心,努力实现全市土地规模指标最优化、计划指标最大化、占补指标保障化,全力配合做好城建重点基础工程、棚户区改造、住房制度改革等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深入推进全市“双创双服”活动;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以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助力脱贫攻坚;重点实施违法用地整改、节约集约用地、土地整治三个专项行动;统筹抓好深化改革、规划调整、第三次土地调查、矿产资源管理、不动产登记、地理信息、法治国土等七项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风纪律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邢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关乎发展,关系民生,任重而道远。需要兄弟部门协调联动,需要社会各界关注支持,也真诚欢迎新闻媒体的朋友们继续给予监督、支持。谢谢大家!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法制办公室主任段伟:

  刚才,我局副调研员鞠占稳同志把《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给大家做了简要介绍。

  各位媒体朋友如果对今天发布的具体内容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现场提问,我们现场进行交流。

  问题一:土地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王瀚征:

  一是要全面落实规划土地功能分区和保护利用的要求,优化土地利用布局,规范经营性土地有偿使用。二是要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能源、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等公共服务项目,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三是要规范推进国有农用地使用制度改革,使用国有农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国有农用地的有偿使用,严格限定在农垦改革的范围内。四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土地使用权实行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同权同价管理制度,依据不动产登记确认权属,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的国有建设用地,依据法律法规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应按相关规定调整补缴出让金。

  问题二:矿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科科长张新国:

  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现已建立有偿取得和有偿开采相结合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者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等有效落实了国家所有者权益。但也存在矿产资源税费缺乏整体设计、定位不准确、功能不清晰,矿业权使用费调整机制不合理,矿业权出让未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矿业权出让审批权限与中央简政放权要求不适应等问题。为此,《意见》提出要在强化矿产资源保护的前提下,禁止新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格限制新批地下固体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格限制矿业权协议出让。扩大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范围,积极衔接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逐步完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法制办公室主任段伟:

  各位媒体朋友,如果大家发现相关疑问可会后打电话咨询,材料后面已经注明了单位的联系方式。再次感谢大家对国土资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如有需要我们再随时交流。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国土资源局,发布会,邢台责任编辑: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