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扩散条件预报,3月22日至3月24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扩散条件较差,邢台市可能出现连续3天的污染天气过程。预计未来三天的空气质量级别为4级、5级、4级。按照专家会商结果,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18年3月23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在执行《2018年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月行动方案》的基础上,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补充说明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除军队、警务、环境执法、安全生产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学校校车、银行运钞车外,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限行时间为7︰00至21︰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禁止2005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