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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时评】整治“不合理低价游”要“两头”都管

来源: 长城网  孔令晶
2018-03-23 18: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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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网上传播的“桂林旅游团8元团费午餐白饭配腐乳,游客不消费被骂旅游流氓”一事,3月22日晚间,桂林市官方通报,经过调查取证,初步认定,该旅游团涉嫌不合理低价游,涉事旅行社和导游将被从严从重处理。(3月23日中国新闻网)

  所谓不合理低价游是经营者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而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8块钱团费就能游桂林,大大低于正常的桂林旅游价格,是明显的不合理低价游,之所以在网上引发热议,一方面是旅行社没有兑现承诺,午餐用白饭配腐乳给游客吃,另一方面是因为游客没有按照导游的安排购买商品而被导游辱骂。于情于理,旅行社和导游的行为都是应该受到谴责和惩处的,设置不合理低价游本身就是企图通过欺骗的手段强制游客消费,而没有按照预期获得利益就对游客破口大骂,更是错上加错。

  这次“白米饭配腐乳”的旅游事件,既给旅游者也给旅行社敲响了警钟。试想,三晚四天游,每人收费从8元至119元,就包含代订景区、酒店、导游服务、食宿费用,如果不是旅行社别有所图,旅游者贪图便宜,又怎会让这种不合理低价游频频出现?2015年10月25日,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导致旅游纠纷频发甚至暴力冲突,国家旅游局明确:包括旅游者在内,非法“不合理低价游”的买卖双方均须承担法律责任。这既是对旅行社的行为约束,也是对游客的提醒。因此,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关键在于“两头”都管,旅行社和游客都要反思自己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旅游局强调,游客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虚假合同是经营者为规避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检查,先与游客达成某种默契,而后通过变更行程,减少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时间。依据旅游法第57条规定,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

  旅游本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游览山水带来的本应该是身心的放松,为了保证这种体验的充分获得,我们在选择旅行社或者与旅行机构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甄别,选择合法、诚信度高的旅行社,千万不可贪图便宜,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也没有免费的午餐,要防范“不合理低价游”背后的陷阱,就不会落入到“白米饭配腐乳”的可怜境地。而对于旅游市场监管部门来讲,一方面要加大对旅行社旅游路线和价格设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隐藏在其中的坑人猫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群众充分知晓,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能够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约束和规范自己的旅游行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孔令晶)

关键词:桂林旅游团,不合理低价游,市场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