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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考安排出来了 考试、招生这些变化你都知道吗?

来源: 长城网综合  张岩
2018-03-30 2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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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2018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2018年河北中考什么时间举行,考试、招生分别有哪些大变化?赶紧了解下!

资料图。图片来源网络

  2018年中考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

  3月26日—4月2日

  时间节点

  1、3月26日上午9:00至3月28日上午9:00为具有本市学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间。

  2、3月26日上午9:00至4月2日上午9:00为无本市学籍的考生报名时间。具体安排与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联系。

  升学考试科目及分数分配

  中考时间安排

  6月21日

  9:00—11:00语文

  14:00—16:00理科综合

  16:45—18:45文科综合

  6月22日

  9:00—11:00数学

  14:00—16:00外语

  (包括听力测试25分钟)

资料图。图片来源网络

  严控中考加分往届生不能报普高

  按照规定,河北省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四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照顾。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要从2018年起逐步取消。

  各校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原则上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河北省参加升学考试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明确普通高中招生“十条禁令”

  “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将从今年起逐步取消。”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2018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并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为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省教育厅要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以中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录取依据,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或依据竞赛成绩单独录取;不得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前以任何形式提前录取;不得派出人员或聘请人员在规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开展招生业务;不得以金钱、实物或其他形式收买或变相收买学生;不得以收取押金、扣押档案等方式限制学生报考;各普通高中不得自行录取生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以下的学生;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并不得突破比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

  雄安新区三县考务政策不变

  雄安新区三县2018年中考考务工作保持原有体制不变,继续在保定市教育局和保定市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开展工作。

  (长城24小时客户端据河北日报、河北青年报、河北省教育厅网站等综合)

关键词:中考,政策,变化责任编辑:陈美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