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入学机会平等
禁止以外语特长等名义招收特长生
省教育厅日前发布通知,对今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入学机会平等、免试入学政策全覆盖,并再次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行规范。
●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不能作为招生依据
通知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以及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组织或选拔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根据安排,今年秋季,全省各公办小学、初中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禁止以外语特长、体育艺术特长、少年班等名义选拔或变相选拔招收特长生。民办小学、初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学校班额原则上控制在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确保今年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不再新增56人以上班级。
通知规定,小学升初中可探索实行按学校对口划片招生。片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提前公告;对优质小学、初中进行片区调整时,要事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和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根据通知,我省将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并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力度,防止出现随迁子女因“上学难”而失学。
此外,我省继续通过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招生能力。
●民办学校跨设区市招生不得超过总计划
对于民办高中跨设区市招生行为,通知指出,应由学校举办地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并函告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纳入生源地设区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筹。在外设区市实际招生超过计划数的,在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可调剂增加该市5%以内计划数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须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应当为外地的民办学校在本地招生提供平等待遇,不得实行地区封锁,不得滥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