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委办、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河北省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3市11县被选为省级试点。医联体要怎么建?看病就医将有哪些大变化……一起来了解↓↓↓
省级医联体建设试点
城市医疗集团试点
唐山市
邯郸市
衡水市
县域医共体试点
石家庄市赞皇县
承德市隆化县
张家口市赤城县
秦皇岛市卢龙县
唐山市滦南县
廊坊市香河县
保定市清苑区
沧州市南皮县
衡水市故城县
邢台市巨鹿县
邯郸市馆陶县
市级医联体建设试点
各市要再选一区一县
各设区市至少选取省级试点以外的1个城区和1个县(市、区),开展市级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
定州、辛集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医联体建设工作。
医联体要这样建
试点市整合这些机构
试点市以资源共享、分工协作为重点,分区域整合三级医院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城市医疗集团。
试点县整合这些机构
试点县(市、区)以县乡一体化为重点,整合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等,组建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县域医共体,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
建立这些资源共享中心
医联体内整合建立检验、心电、病理、影像、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物流配送等资源共享中心,以及人力资源、质控、信息、财务、宣教等管理中心,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上下贯通。
科学合理确定数量规模
试点市、县(市、区)要统筹考虑区域内医联体建设结构和布局,科学合理确定医联体数量、模式和规模。
看病将有这些大变化
这些方面拉开诊疗价格差距
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兼顾医保支付能力,充分考虑医疗机构性质、等级、区域、医师级别和市场需求等因素,不同层次医疗服务制定不同价格,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价格差距;
拉开不同专业技术职称医师之间的诊疗价格差距;
拉开不同难易程度诊疗项目之间的价格差距;
拉开儿童患者、高龄患者与普通年龄患者之间诊疗价格差距。
向下转诊不再另设起付线
认真执行门诊统筹和一般诊疗费政策,落实向上转诊患者累计起付线和向下转诊患者不再另设起付线政策。制定差别化的医保中医药补偿政策,执行中医院医保报销起付线比当地同级综合医院下浮一级标准政策。
重点畅通患者下转渠道
要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收治病种范围,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完善转诊流程,重点畅通患者下转渠道。要成立专家组,统一质控标准,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和指导,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
慢性病签约患者可享长处方服务
鼓励医联体内部药品、耗材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满足一般常见病、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在医联体内部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可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
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
医联体要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困难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十类重点人群为突破口,完善服务流程,强化政策宣讲,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
人才待遇有变化
县域医共体内人员统一管理、调配
试点县(市、区)在县域医共体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县级公立医院对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管理、调配和考核。探索创新县级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推行县域内统筹使用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人员实行县招县管乡(镇)用。
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分配
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医联体医疗机构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参照《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冀人社规〔2017〕5号)规定,综合考虑资金承受能力,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提升全科医生和中医医师待遇
鼓励医联体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奖励性与基础性绩效工资比例,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医师待遇,使其工资不低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水平。
全科医生有津贴
医联体主体单位安排专项经费对成员单位进行资金、设备和人力投入,强化成员单位硬件配备和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在考核分配时向基层医生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内设立全科医生津贴。
专科医生有补助
鼓励副高以上医师到基层开设工作室,在不增加患者负担前提下,政府或医联体给予专科医生补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建设时间表
第一阶段(2018年4月-6月):4月底前,各试点市、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试点实施方案。6月底前,试点市、县(市、区)相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附后),并报省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阶段(2018年7月-2019年3月):各试点市、县(市、区)全面启动医联体的组建,进行资源整合,理顺利益机制,形成激励导向,规范管理运行,试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19年3月底前,完成试点评估总结,并将评估报告报省卫生计生委和相关部门。
第三阶段(2019年4月-5月):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对试点工作开展全面验收评估,形成专报上报省政府。经验成熟的,2019年下半年全省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