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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药监局发布第一季度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蓝皮书

来源: 燕赵晚报  李惺
2018-04-09 10: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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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河北省食药监局召开《2018年第一季度河北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河北省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食品药品案件查处和投诉举报情况。据了解,2018年第一季,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生产经营秩序总体规范,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消费者在正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药店购买的药品可放心使用。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2331进行举报。

  食品药品案件查处和投诉举报情况:

  食品类投诉举报占接收总量的70%以上

  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3286件,同比增长43.24%,行政处罚金额1980.93万元,捣毁制假窝点8个,责令停产停业68家。按产品分类为食品(含保健食品)2278件,药品619件,医疗器械271件,化妆品118件。

  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共监测到违法广告318条次。其中,药品225条次,医疗器械1条次,保健食品92条次,按照职能分工已全部移送工商机关处理。发布违法广告警示公告3期,关闭违法广告发布网站2家。对于发布频次高的违法广告,依据广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约谈4家广告主并进行行政告诫。

  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共接收投诉举报信息12745件,同比增长14.2%。按业务类型分类,其中食品9329件,特殊食品738件,药品1944件,化妆品421件,医疗器械313件;按举报类别分类,其中投诉举报8146件,咨询4599件。投诉举报受理4739件,受理率为58.18%,受理食品4093件、特殊食品150件、药品320件、化妆品94件、医疗器械82件。数据表明,食品类投诉举报仍是群众反映最集中的业务类型,占比达到接收总量的70%以上。

  食品安全情况:

  已完成食品抽检864批次,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2018年一季度,省食药监局已完成食品抽检864批次。其中,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674批次(含进口食品57批次),包括元宵、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蛋制品、生鲜肉、水产品等13大类食品,检验结果全部合格;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食品抽检190批次,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药品安全状况:

  已完成药品监督抽检740批,合格率99.0%

  2018年一季度,全省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740批,检验合格733批,合格率99.0%。药品监督抽检涉及341家被抽样单位,其中生产企业82家,经营企业152家,使用单位107家。从生产企业抽检223批,不符合标准规定2批,抽检合格率为99.1%;从经营企业抽检323批,不符合标准规定3批,抽检合格率为99.1%;从使用单位抽检194批,不符合标准规定2批,抽检合格率为99.0%。

  典型案例

  食品方面

  张家口市察北汇盛牲畜交易中心经销未经动物检疫淘汰奶牛案

  2018年1月,察北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张家口市察北汇盛牲畜交易中心存在未经检疫即宰杀奶牛出售的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三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察北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张家口市察北汇盛牲畜交易中心罚款人民币10万元、没收涉案奶牛予以无害化处理的行政处罚。

  隆化县刘井春酒厂无证生产销售白酒案

  2017年,隆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刘井春酿酒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厂现场未能提供合法证照、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资质证件。隆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该酿酒厂无证生产白酒违法所得8300元,并处罚款5万元。

  河北华林酸碱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标准的水果酵素苜蓿复合粉案

  2017年7月,经黄骅市食品检验中心检验,河北华林酸碱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7年4月14日的水果酵素苜蓿复合粉,菌落总数不合格。经查,该公司该批次水果酵素苜蓿复合粉共计1653袋,售出1571袋,召回920袋,库存60袋,货值金额223155元,违法所得3315元。黄骅市食药监局对河北华林酸碱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没收违法所得3315元,并处罚款1115775元。

  河间市崔氏兄弟肉制品加工厂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

  2018年1月,河间市食药监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河间市崔氏兄弟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熟驴肉包装袋无标签。河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了该企业违法所得800元,并处罚款5万元。

  唐山市丰润区顺越食品有限公司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肉粉肠案

  根据唐山市食药监局2017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抽样结果,唐山市丰润区顺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粉肠(批号:20170731、20170809)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超出Q/SY0001S-2014标准要求的限量,属于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查,该公司生产两批次涉案产品共计124公斤,货值共计1240元。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唐山市丰润区顺越食品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240元,处罚7万元。

  药品方面

  北京同仁堂承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2017年10月,承德市食品药品稽查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同仁堂承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抽取该药店经营的中药饮片“山药”(批号:170601),经承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浸出物检验结果不合格。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违法销售的中药饮片山药18.32公斤,没收违法所得2025.64元,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10680元。

  河北福君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案

  2017年10月,省稽查局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报告书》显示,河北福君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1001的白及检验【鉴别】项不符合规定。省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共生产批号为1601001的白及37公斤。省稽查局依法没收河北福君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劣药和销售违法所得1260元,并处货值金额2.5倍罚款17775元。

  迁安市源美义齿加工厂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2017年11月,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中发现迁安市源美义齿加工厂无证生产定制式活动义齿。至查获时止,加工制作定制式活动义齿的货值金额为1800元,违法所得为1800元。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该企业生产定制式活动义齿违法所得1800元和违法生产相关设备,并处罚款8.5万元。

关键词:食品安全,药品责任编辑:陈美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