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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这4类人注意啦!国家要出钱帮你盖新房!

来源: 河北发布  
2018-04-11 13: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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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坚持服务民生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保障贫困群众住房安全。

  ●C级或D级危房为改造对象

  实施方案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要求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不精准、建设管理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精准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做实农村危房改造台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改造计划。县级住建部门对4类重点对象的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评(鉴)定。经评(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优化申请审批程序,加大服务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农户申请难度。

  >>严把农房建设质量关

  规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建设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并对质量安全负责。改造完成后,县级住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按照危房改造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

  >>做好技术指导

  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落实帮扶责任,帮助确有需要的农户制定改造方案,推荐通用设计图集等,引导农户科学进行改造。

  >>确保贫困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改造后的农房要达到: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维护结构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总体上,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墙体、梁柱、屋盖等修复完好,基本功能齐全,无漏雨、渗水等现象。

  >>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

  县级财政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养老幸福院共建、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提升群众满意度

  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实行“六公开”,即改造政策、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资金发放、实施情况以及信息档案公开。设立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开设农村危房改造咨询窗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答复。

  ●2018年完成改造9.3万户,新开工3.79万户

  2018年6月底前,完成2017年已开工的农村危房改造9.3万户,启动所有存量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力争年底前新开工3.79万户。

  ●实行目标责任制,年底进行绩效考核

  根据实施方案,当前至5月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全面推进阶段。对已开工农村危房改造进行督导,对新启动改造工作进行部署、指导。6月为验收总结阶段,对2017年已开工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汇总。今年下半年为新启动任务谋划与推进阶段。住建部、财政部下达我省任务和资金后,明确各地2018年度目标任务。10月底前,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开工率达到90%,12月底开工率达到100%。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省统筹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给予支持,市、县(市、区)也要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市、区)统筹各级补助资金,根据农户的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制定当地农村危房改造分类分级的具体补助标准。

  根据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我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年底对各市农村危房改造进行绩效考核。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定期报告制度、调度制度和督导制度,适时召开调度会。对进展慢、工作不落实的地方,开展重点督导督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原文

  按照“双创双服”活动总体部署,为服务民生、加快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特制定2018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服务民生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保障贫困群众住房安全。

  (二)解决问题。主要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不精准,建设管理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三)年度目标。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2018年6月底前完成2017年已开工的农村危房改造9.3万户;启动所有存量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力争年底前新开工3.79万户。

  二、重点任务和分工

  (一)重点任务。

  1.精准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做实农村危房改造台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改造计划。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以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县级住建部门对4类重点对象的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评(鉴)定。经评(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要优化申请审批程序,加大服务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农户申请难度。

  2.严把农房建设质量关。规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建设要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等重要部位的施工,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并对质量安全负责。改造完成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按照危房改造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

  3.做好技术指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落实帮扶责任,帮助确有需要的农户制定改造方案,推荐通用设计图集等,引导农户科学进行改造。要加强造价低、功能好、安全、绿色农房的新建、加固技术利用研究,尽可能降低成本。积极推广适合农村地区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体系,节约改造资金,提高居住功能。

  4.确保贫困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改造后的农房要达到: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维护结构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总体上,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墙体、梁柱、屋盖等修复完好,基本功能齐全,无漏雨、渗水等现象。

  5.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县级财政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养老幸福院共建、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6.提升群众满意度。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阳光操作。实行“六公开”,即改造政策、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资金发放、实施情况以及信息档案公开。改造农户基本信息、改造主要情况要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加强政策宣传,方便农户查询。设立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开设农村危房改造咨询窗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答复,面向农民群众提供农村危房改造技术咨询和进行工程纠纷调解等工作。

  (二)责任分工。省级负责制定政策、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市级负责组织推动和协调检查,县级负责具体实施。

  三、进度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8年2月22日前)。提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方案,报省“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后全面开展相关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3月—5月)。对已开工农村危房改造进行督导,对新启动改造工作进行部署、指导。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8年6月前)。对2017年已开工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汇总。

  (四)新启动任务谋划与推进阶段(2018年下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下达我省任务和资金后,明确各地2018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工作督导。10月底前,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开工率达到90%,12月底开工率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加大支持力度。省统筹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给予支持,市、县(市、区)也要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市、区)统筹各级补助资金,根据农户的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制定当地农村危房改造分类分级的具体补助标准。

  (三)强化督导考核。根据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年底对各市农村危房改造进行绩效考核。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定期报告制度、调度制度和督导制度,适时召开调度会。对进展慢、工作不落实的地方,开展重点督导督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关键词:危房改造,重点任务,双创双服责任编辑: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