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4月19日讯(记者 蔡洪坡)4月19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司法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联合召开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对全省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据悉,去年11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河北等14个省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今年1月份,省法院印发了我省《关于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了石家庄桥西法院、张家口宣化区法院等12个基层人民法院作为首批试点法院。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宝森介绍,河北省是交通大省,多条交通要道贯穿我省境内,地理位置上环绕京津,道路交通事故复杂多样、多发高发,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数量也在逐渐攀升。去年,全省市、县(区)两级法院新收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案件71179件,占全部新收民事案件的11.8%,石家庄、唐山地区收案均超过一万件。而当前的道交纠纷解决模式繁琐低效,交通事故处理存在成本高、时间多等问题。通过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可以实现责任认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开庭审理、判决送达、保险理赔等所有事项网上一体化处理,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杨宝森强调,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试点法院要大力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开发的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上线工作,尽快完成与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系统对接,确保12个首批试点县(区)法院6月底前全部上线运行。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永良指出,各级交管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诉前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这一快速、高效的道交纠纷处理新模式。同时,严格落实当事人、事故车辆、责任认定等事故信息的转递制度,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省司法厅副厅长霍建明强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依法做好司法鉴定有关工作,加强对试点地区司法鉴定机构的指导,会同人民法院建立完善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加强对鉴定机构和鉴定工作的管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副局长张友道强调,试点地区保险行业协会,要密切配合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以现有保险行业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为基础,进一步加强保险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试点区域内从事机动车辆保险经营活动的保险机构,要加强宣传引导并做好理赔服务。省保监局将加强对试点地区保险行业的监管和指导,安排部署任务落实和协调衔接工作。
相关知识: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数据一体化平台?
道路交通事故数据一体化平台,是指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人民法院、公安交警、司法行政、人力社保、保险行业、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多部门联动,高效处理道交案件,实现快处快赔。
当事人可以通过该平台实现案件预判、提起公诉、在线缴费、应诉、举证/质证、庭前调解、在线开庭、电子送达、一键理赔、鉴定等功能。所有的功能都可以在线上操作,案件处理流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