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网络强国 长城网系列评论之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断网络犯罪利益链条,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近年来,随着电信网络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愈演愈烈,有的企业被骗得破产倒闭,有的个人被骗得倾家荡产,造成的巨额财产损失触目惊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侵犯了群众合法权益。据有关机构发布的《2017中国网民受骗及维权数据报告》显示,97%网民曾遭遇过电信诈骗。习近平总书记这一讲话无疑给网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保护公众的财产安全高度重视。2015年6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公安部、工信部等23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5年10月、2016年2月、2016年9月,先后召开的3次部际联席会议各部门、各警种在统一指挥下,紧密合作,深入推进专项打击行动,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布下了插翅难飞的“天罗地网”。2016年11月1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这是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法律的制定与出台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国各地在执行、落实上也使出了“洪荒之力”。为了应对打击这种新型犯罪活动,全国和各省市自治区反诈骗中心相继应运而生。据报道2017年河北省、市反诈骗中心成立仅百天,共打掉诈骗团伙2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6名;端掉诈骗话务平台24个,查扣涉案银行卡770张,缴获“伪基站”和“黑广播”设备63套,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8000万元。全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和被骗金额同比均已明显下降。
从近些年相关部门破获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来看,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是造成此类案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最重要的是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必须履行好自己的监管职责,加强整顿治理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那些有办法接触到公民个人信息的机构,比如电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服务商等,要切实保管好这些信息,为公民个人信息多加几道安全锁,不能泄露,更不能被拿来牟利。这不仅是事关国家职能部门的事,更是事关广大百姓能否真正享受到网络发展带来的获得感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也指出,要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责任,行业、企业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承担主体防护责任,主管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
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政府要根据现有法律的施行情况,对法规进行完善,加强入刑、量刑方面的条例,以增加法律威慑力及实用性。电信企业要强力全面推进用户实名化制度,整治“一卡双号”“一证多卡”等现象。金融机构应加强对新卡开立规范,尤其针对大量金额加强监管。另外,还要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堵塞监管漏洞。多管齐下,彻底切断电信诈骗产业链条,举全社会之力让不法诈骗分子无处遁形。
当然,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也需公众个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及时关注权威部门的宣传,了解揭露不法分子最新的诈骗手法与形式,以提高自身的鉴别能力与安全防范意识。另外,还需提高自身及时报警、报案意识,一旦事故发生,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为指导,对打击电信诈骗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相关部门和行业应建立“公安查办案件、银行堵截赃款、通信企业阻断诈骗电话”的工作格局,上下联动、横向协作,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切断网络犯罪利益链条。各方合力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让诈骗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处藏身,提升公众网上安全感。(郭慧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