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徐水区地税局税务人员在企业了解环保监测设备使用情况。张岩 刘玉洁 摄
长城网4月24讯(记者 烟成群)记者从河北省地税局获悉,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环境保护税法4月份迎来首个征期,河北14683户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申报税款49182.08万元, 1817户纳税人享受环境保护税税收减免,减免税款26868.62万元。
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从首个征期各类应税污染物所占比重分析来看,河北主要应税污染物是大气污染物,申报13457户,申报税款47474.43万元,其中有1610户享受减免税款14985.53万元。
环境保护税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承载着助力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功能。环境保护税以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通过“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加强排污治理,实现转型升级。
为实现京津冀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突出体现环境保护税引导企业转型升级的导向性作用,河北环境保护税税额标准注重精准施策,将主要污染物税额标准按地域分为三档。以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属于环雄安区域,执行一档税额标准,即按照最低标准的8倍征收。面对环境保护税开征可能面临的成本上升,企业上线烟气脱硝除尘项目,减少污染物排放,有效降低氮氧化物以及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该企业一季度缴纳环境保护税2.37万元,较去年同期排污费下降36%。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排放低于50%的,减按50%征收。唐山市丰南区的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大力实施环保设备升级改造工程,进一步实现了清洁生产,2018年第一季度应缴纳环境保护税424.68万元,由于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规定标准,享受到191.08万元的税收优惠。
据悉,河北省地税局与财政、环保等部门建立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明确了环境保护税税制设计框架和各部门职责,制定发布了《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排污费档案资料交接、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识别、搭建信息专网和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网上申报系统等工作,实现了费改税在我省平稳过渡。
河北省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朱清郁说:“环境保护税法在促进企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发展、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全省地税部门将坚决落实环境保护税各项政策,应减则减,该免则免,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