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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确定38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有你家乡吗?

来源: 长城网综合  李丹
2018-04-25 1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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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制定了《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38个县(市、区)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共涉及到10624个村庄。2018年底前,38个示范县基本达到“五有”标准。

资料图。图片来自网络

  ●示范县名单

  试点、示范工作

  将承德市作为全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试点,探索全市域治理经验, 2018年底前,90%以上村庄对垃圾进行收集和处理;省美丽乡村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创建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垃圾治理示范县名单的通知》(冀乡建办[2017]14号)确定的38个示范县(市、区) ,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提高治理水平,实施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加快完善转运和终端处理设施设备,2018年底前,基本达到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的“五有”标准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工作

  >>消灭环境卫生盲区和死角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对村庄(含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及周边积存垃圾,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公路沿线积存垃圾,以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周边、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垃圾,集中进行清理,消灭环境卫生盲区和死角。

  >>清理后的区域及时绿化、硬化

  对清理后的区域,及时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绿化、硬化,防止出现反弹。村庄主要街道整洁干净、无杂物堆放,其他街道整洁、通畅,行动范围内无积存垃圾。积极引导农民对庭院、房前屋后杂物进行整治,绿化、美化环境。

资料图。图片来自网络

  >>分类规范处理

  根据农村生活垃圾特点,对清理出来的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等进行分类处理。对可回收垃圾回收利用;对易降解的垃圾进行堆肥和沼气池处理后返田;对建筑垃圾进行定点集中堆放,采取回填路面方式进行再利用;对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按规定单独收集、处置。

  >>因地制宜确定治理模式

  积极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对其他垃圾转运到规范的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因地制宜采取过渡办法,对垃圾进行简易填埋,但不能产生二次污染。实行简易填埋的生活垃圾,要在具备处理能力后安排再处理。

  >>加快设施设备建设

  根据当地确定的治理模式、垃圾分类办法,对各类设施建设作出统筹安排,加快进行建设。有条件的市,统筹安排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覆盖部分或全部县(市、区)。采取县域为单元建设处理设施的,要覆盖县域所有农村地区。

  >>推广无害化处理技术

  推广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源化利用、热降解等无害化处理技术。现有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填埋场,要通过整治达到卫生填埋条件或进行关停。现有垃圾处理厂覆盖范围内的乡镇,原则上每个乡镇建设一座转运站,未建成或不符合条件的,要抓紧进行建设或改造。按照垃圾处理需求,配齐收运车辆。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有据可依。健全监管体系,落实县、乡(镇)、村委会监管责任,保障治理机制的正常运转,除山区、偏远、分散等交通不变区域的村庄外,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积极推行“两次四分”的适合农村特点的分类方法,对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处理,降低处理成本。

  >>禁止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环保部门根据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情况,坚持分类整治、分类施策,全面启动整治工作。禁止将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等向指定场所以外的农村转移、倾倒或者填埋,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

  河北:年内完成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收集治理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双创双服”活动部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省住建厅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近日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月通报、季排名和年度考核办法》,提出确保年内完成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收集治理工作。

  每月通报治理进展

  根据考核办法,每月5日前,对各市上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展情况在全省进行通报,包括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村庄数量、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垃圾处理方式等工作,以及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等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根据各市季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展,按照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评分并排名,评级内容包括处理效果、设施能力、保障机制三个方面6项内容,排名情况在全省通报。12月底前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各市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展,按照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进行随机抽查。经现场核查,未达到90%以上村庄对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按照未完成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评价。

  每百户配备一名保洁员,禁止使用露天收集池

  每100户需配备一名保洁员,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禁止使用露天收集池;终端处理的各种模式,均要达到环保要求,不能产生二次污染。

  详细明确工作标准

  >>村庄日常保洁标准

  此外,考核办法还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标准。村庄日常保洁标准。积存垃圾彻底清理,村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除山区、偏远、分散等交通不便区域的村庄外,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整洁干净、无杂物堆放。

  >>村庄垃圾收集标准

  采取入户收集、清运垃圾的村庄,合理设定收集时间,直接将垃圾清运至乡镇转运站或终端处理;设置封闭垃圾收集池的村庄,根据收集池的容量,及时清运垃圾,无池外堆积的现象。禁止使用露天收集池。

  >>乡镇转运站转运标准

  合理设立转运站,采取密闭形式对生活垃圾进行收运,有条件的采取压缩方式收运垃圾,并根据转运站收集能力,定期转运垃圾。乡镇转运站运行规范、整洁有序,无站外堆放垃圾的现象。

  >>终端处理标准

  现有垃圾处理场覆盖范围内的村庄,通过“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模式,对不能进行堆肥处理和回收利用的垃圾进行集中处理。不具备县集中处理条件的村庄,采取“村收村(乡镇)运乡镇(片区)处理”或“村收村运村处理”模式的,应采用卫生填埋或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理等其他有效处理方式。暂时进行简易填埋处理的,应结合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对垃圾综合处理和利用作出具体安排。各种处理模式,均要达到环保要求,不能产生二次污染。

资料图。图片来自网络

   【长城评论】“90%村庄对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能实现吗?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个“老大难”问题。虽说经过之前的一系列整治已经有了明显改观,但是部分村庄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塑料袋满天飞的情况还是客观存在。河北省提出确保年内完成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收集治理工作,有利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也必将造就更多美丽乡村。

  建立通报、排名、考核制度,形成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压力,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夯实,能够有力提升各地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进而形成推动工作的动力和合力。明确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标准,对日常保洁、垃圾收集、转运站转运、终端处理等各个环节提出要求,有助于农村垃圾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这样的举措和制度肯定是好的,是受广大农村群众欢迎的。

  (据河北日报、河北日报微信、长城网等综合)

关键词:农村,生活,垃圾责任编辑: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