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按照攻坚行动方案和《2017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细则》要求,生态环境部对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其中河北省的廊坊、保定、石家庄、衡水、唐山市考核结果为优秀。
通报指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超额完成改善目标。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天津市,分别为53微克/立方米、58微克/立方米和63微克/立方米;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邯郸、邢台和安阳市,分别为102微克/立方米、97微克/立方米和96微克/立方米。
“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均同比下降,降幅最大的3个城市为北京、石家庄和保定市,同比分别下降44.2%、42.1%和39.7%;降幅最小的3个城市为晋城、阳泉、邯郸市,分别下降3.7%、12.2%、15.7%,未完成攻坚行动方案改善目标。重污染天数降幅最大的3个城市依次是廊坊、北京、太原市。
PM2.5降幅目标完成率排名前6位的城市为廊坊、德州、保定、北京、新乡和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数下降完成率最高的3个城市为廊坊、长治、德州市。
按照工作细则规定,廊坊、保定、北京、德州、石家庄、鹤壁、新乡、衡水、安阳、唐山、天津市考核结果为优秀,滨州、聊城、济南、长治、淄博、焦作、邢台、沧州、太原市考核结果为良好,濮阳、郑州、开封、菏泽、济宁市考核结果为合格,邯郸、阳泉、晋城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