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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布去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来源: 燕赵晚报  崔虹
2018-05-07 10: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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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现场。

卸车。

活动现场。

公开销毁。

  昨天,河北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启动仪式在石家庄市第24中学举行。启动仪式结束后,5万余册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被拉到藁城区集中销毁。

  活动中,全体人员观看了河北省“扫黄打非”宣传片和成果展,出席领导向2017年荣获全国全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代表颁发奖状,省公安厅领导代表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17年河北省“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参加活动的全体中学生进行“绿色阅读、文明上网”集体宣誓;河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向第24中学捐赠优秀图书1000册;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以“绿书签”为主的各类“扫黄打非”宣传品4000余份、接待现场咨询人员600余人。

  活动期间,全省共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40万册,此次活动销毁5万余册。

  据统计,2017年,全省共查办各类“扫黄打非”案件445起,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34万件,关闭各类非法网站384家,删除网上有害信息11.9万条,持续保持了“扫黄打非”高压严打态势。

  2017年河北省“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衡水“史某某等人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2017年2月,衡水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打掉一个以赵某某、史某某为骨干的假记者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查扣专用于作案车辆5辆、手机18部,查获涉案证件、胸牌、车标等40余个。经查,2016年11月以来,该团伙成员以“记者”身份在衡水、保定、沧州、石家庄4市20余县(市),采取借力环保监督、相互串通、无中生有等形式,以曝光问题、刊发负面报道相要挟,敲诈中小型排污企业钱财,数额较大,影响恶劣。公安部门破获该团伙敲诈勒索案件38起,涉案金额34万余元,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2人(其中6人有犯罪前科);检察机关对其中19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已进入一审程序。

  邢台“王某某等人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邢台市清河县王某某、董某某、马某某等人长期假冒记者身份,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发布负面消息,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查实该团伙犯罪23起案件,涉及全国4省10市,涉案金额300余万元。2017年5月10日,广宗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王某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死亡,终止审理;被告人董某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

  石家庄“‘6·07’贩卖侵权盗版光盘案”

  石家庄市公安局接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警方通报,其侦办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中涉及石家庄上线销售人员,涉案人员为在石家庄市的方某某,请求协查。2016年8月11日,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安分局将方某某抓获,在其位于新华电子商城16楼的库房内查获疑似盗版光盘39020张。经鉴定,查获的光盘中有25552张(250种)为盗版光盘,价值31.6286万元。2017年8月25日,新华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方某某(男)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

  石家庄“张某某销售盗版光盘案”

  2017年2月17日,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安分局依据线索,对张某某经营的位于新华电子城负一层的光盘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查扣光盘162819张。经鉴定,被查扣光盘中有1243张为淫秽物品,1299种共95611张为非法出版物。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贩卖淫秽物品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廊坊“‘5·19’许某某侵犯著作权案”

  廊坊市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打掉许某某经营的地下印刷黑窝点。经查,2014年10月至2016年5月19日,许某财(在逃)购置扫描仪、彩色打印机等印刷装订设备,在许某林的帮助下,将购买的《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常用执法规范选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指南(2016)》等书籍,裁剪分开、扫描复制、上胶装订,制作成书并在淘宝网上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328329元。廊坊三河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林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七万元。

  廊坊“史某某非法经营案”

  廊坊市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查处史某某非法经营出版物案。经查,2016年4月以来,史某某在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印刷、装订非法出版物《简要必生十念法》10080册,《听闻寂静》成品1590册、半成品1960册,《破魔》半成品5280册。2017年5月5日,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史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秦皇岛北戴河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个传播淫秽视频的微信群。经查,2016年3月,孙某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微信群,后刘某某、李某某陆续加入该微信群,三人轮流担任群主,该群每天传播淫秽视频数十段,截至案发,该群共有群成员388人。2017年2月27日,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沧州“‘5·19’传播淫秽物品案”

  沧州泊头市公安分局通过网络监测,查获一个传播淫秽视频的QQ群。经查,2015年7月,贾某某建立“群狼会友”QQ群,后通过主动添加和同意申请等方式吸收496人入群,其间李某、王某、黄某、刘某某、俞某某、刘某等6人先后加入该群并成为管理员,行使管理员权限并发布淫秽色情视频。该群先后发布淫秽视频140部、色情视频326部。2017年7月17日,泊头市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俞某某、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廊坊“‘11·3’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

  廊坊霸州市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起通过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的案件。经查,2016年3月,王某某在上海成立久恋贸易有限公司,后邀请张某加入,通过微商来销售成人保健品。为在网络促销成人保健品,王某某、张某二人组建微信群,在微信群中教唆其他代理雇用“发片手”,组建淫秽视频群。随后,唐某、刘某等人在王某某、张某二人的授意下,肆意转发淫秽视频链接、发放淫秽视频55部。廊坊霸州市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其他2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邢台市“QQ群传播淫秽物品案”

  邢台市清河县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起利用QQ群传播淫秽物品的案件。经查,2016年6月10日,宁某某建立“童星梦工厂”QQ群并担任群主,周某为该群管理员,截至案发,两人在群内传播淫秽视频30段、图片2张、小说337部(部分内容涉及幼女性行为),该群成员264人,影响极为恶劣。2017年5月4日,邢台市清河县人民法院对宁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案作出判决,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宁某某、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关键词:扫黄打非,案件责任编辑:陈美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