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向钢铁、煤炭、水泥、玻璃、焦炭、火电等行业倾斜
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2014年实施稳岗补贴政策以来,我省共为6794家企业落实了稳岗补贴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就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河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正在实施的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是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的服务品牌,将持续至2020年。该项行动通过对企业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提高企业履行稳定就业岗位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促进职工岗位稳定,从源头上减少失业,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行动实施范围为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治理大气污染企业以及脱困升级中对当地经济、就业有重大影响的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重点向钢铁、煤炭、水泥、玻璃、焦炭、火电等行业倾斜。未参保企业或欠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补缴后可享受相应的稳岗补贴政策。
缴费1年以上且无欠费,上年度裁员率不超过4.5%,补贴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以企业参保人数不超过50%计算;连续缴费5年以上的去产能企业,可按不超过参保职工的100%计算。企业享受稳岗补贴不超过6个月。企业在承担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治理大气污染任务及脱困升级期间,原则上只能享受1次稳岗补贴。连续承担去产能任务和确有困难的企业,经统筹地区政府批准可再次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特定去产能企业只能享受1次延长补贴期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