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我市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邢台市政府新闻办5月9日召开的发布会上,该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决定》明确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医疗、教育、住房等保障水平,确保贫困群众该享受的政策不落一项一人。
该市决定,农村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各县(市、区)要对没有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的,以户为单位纳入农村低保,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要纳入特困供养。同时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
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该市决定,对2016年8月1日之后确定在册的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全额资助,确保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参保率达到100%,确保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医疗保障救助比例达到95%以上。
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无障碍入学工作。该市决定,从今秋至2020年,全面构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从小学到高校无障碍入学的资助体系,防止贫困户子女因贫困失学辍学。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元,普高、中职、高校每生每学年800元。对在落实好以上资助政策后,仍有困难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兜底解决。
推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该市决定,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现有1293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任务。各县(市、区)要统筹省以上补助资金和市、县两级安排的补助资金,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大帮扶力度,对无能力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县(市、区)政府兜底解决其危房改造。
为保证前述措施落地见效,该市要求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亲自推动,市直各牵头部门统筹做好进度安排等工作。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程序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