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网站相关信息截图
从河北省发改委获悉,按照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河北省进一步简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从6月1日起,对于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以下或预算资金不足项目总投资10%的项目,项目法人可以不招标。
其他简化的招标投标程序为:在具备招标条件的前提下,项目法人可以先行开展招标工作,后办理招标方案核准手续;进一步压缩核准招标方案的时间,实行招标方案核准一个工作日内办结;积极探索以县为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异地扶贫搬迁项目实行打捆(集中)招标;适度压减投标文件编制的时间,在确保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前提下,对于采用电子招标的,试行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
这些措施实施后,可以进一步扩大项目主体的自主权,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招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