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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石家庄市区24小时禁行“三车”

来源: 燕赵晚报  
2018-06-20 15: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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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电动三轮车被扣驾照也被吊销

  司机觉得冤交警:市区24小时禁行“三车”

  最近,柳先生有一事想不开。他骑着电动三轮车行驶到中山路与西二环附近被交警查了,当时就把三轮车扣了,并以驾驶拼装的第三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开具了罚单。更严重的是驾驶拼装车上道路行驶,根据法规是要被吊销驾驶证的。而柳先生认为他所购买的三轮电瓶车有合格证不属于拼装车,现在被吊销驾驶证他觉得冤。

  驾驶拼装车被罚觉得冤

  6月19日,市民柳先生来电反映,他6月19日骑一辆电动三轮车在中山路与西二环附近被交警扣下,交警以驾驶拼装的第三类机动车而向柳先生开具了罚单,并对其进行驾驶证吊销处理。

  而柳先生认为,三轮车是从厂家购买的原车,有合格证,他本人没有对三轮车进行任何改装,认为交警吊销他的驾驶证不合理,他也是受害者。

  6月19日10许,记者随柳先生来到位于307国道与太行大街交口附近的电动三轮车生产厂家了解情况。厂家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厂生产的三轮车有合格证和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检验报告,不算拼装车。

  实际上,石家庄市在2014年就发布了《关于规范市区“三车”管理办法》的规定,禁止营运人力三轮车、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燃油四轮车三类车辆进入市区行驶。石家庄市禁行“三车”多年。

  石家庄市区内“三车”24小时禁行

  那么柳先生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是不是属于拼装车、吊销他的驾驶证到底合不合理?

  6月19日14时许,记者联系了桥西区交警大队违法办,工作人员介绍:人力三轮车,电动、燃油三轮车和四轮车(不含国家公告目录内车型),以上三类车属于非法改、拼装三轮车和四轮车范畴。

  文中柳先生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以及石家庄市政府对“三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对违规进入市区的驾驶人处以罚款、吊销驾驶证并收缴报废违法车辆。

  为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石家庄市区内“三车”24小时禁行,石家庄市交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进入市区的“三车”将加大查处力度,希望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三车”,出门时也不要乘坐“三车”,以免给生命以及财产安全造成损失。

  超出范围的电动车就属于机动车

  河北北方国立律师事务所姚骁雄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警对市民柳先生车辆的扣押以及后续的处罚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那么电动车是否都不属于机动车范围?根据国家标准委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超此范围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据此,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车辆,不要驾驶拼装的电三轮、改装的电摩等不符合规范的车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危险。

关键词:石家庄,交警,三轮车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