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记者从邯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改善邯郸市城区大气质量,邯郸市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决定继续在京港澳高速公路邯郸城区段对黄牌货运车辆采取限行措施,该通告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据了解,黄牌货运车辆具体技术指标为车长6米以上(大于及等于6000毫米)或总质量4.5吨以上(大于及等于4500公斤),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邮政车及执行特殊任务车辆除外。京港澳高速邯郸站(原邯郸北站)至邯郸南站之间限行黄牌货运车辆。
通告要求,京港澳高速由北向南通过限行路线的黄牌货运车辆,应当经东召里互通立交向东、向西沿邯郸绕城高速至高臾互通立交。京港澳高速由南向北通过限行路线的黄牌货运车辆,应当经高臾互通立交向东、向西沿邯郸绕城高速至东召里互通立交。出入主城区范围的黄牌货运车辆,可通过邯郸站(原邯郸北站)、邯郸南站上下,选择绕行路线。违反规定在限行路段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