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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2018至2020年 河北确保三年违法用地“零增量”

来源: 长城网  孟阳
2018-06-27 16: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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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耕地保护制度落实,遏制违法用地高发频发态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北省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今后三年我省违法用地“零增量”。那么《方案》提到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一、彻底清除存量违法用地

  1、2017年全省清理违法占地专项行动中未整改。

  2、到位的存量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对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民生公益类项目,采取持续督促整改的方式,到2020年底整改到位。

  3、其他违法用地,采取限期整改的方式,到2018年底整改到位85%,2019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构建用地管地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势头

  1、加快建设用地计划执行进度,每年6月底前,市、县(市、区)建设用地计划执行率不得低于50%,9月底前不得低于90%。

  2、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储备制度,提高建设用地储备数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每年储备建设用地数量不得低于下年度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量的50%。

  3、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推行“裁执分离”。

  4、建立违法用地人与村“两委”干部参选资格挂钩制度,严格候选人资格审查,对个人存在土地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不宜推选为村“两委”干部。

  三.开展源头管控行动

  1、严格落实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土地监管责任,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互联网等手段,提高执法巡查效果,确保违法用地行为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整改。

  2、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用地行为,凡第一时间举报新发生违法用地行为并调查属实的,均给予一定奖励。

  四、开展重点项目违规用地化解行动

  1、铁路、公路、能源、水利等违法用地项目由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制定整改计划,并进行整改;其他确需补办用地手续的违法用地项目,由当地政府制定整改计划。

  2、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市政府要协调建设用地指标、占补平衡等要素,安排违法用地整改,县(市、区)政府按组卷分工要求,明确事项,明确责任,限定时限,确保按时组卷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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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作:孟阳

关键词:违法用地 土地 河北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