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苍南县盐务局内部员工的一则实名举报帖在当地引发热议。网帖称,该局的四位现任或前任主要领导把自己的子女安排在盐务公司,七八年不上班吃空饷,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目前,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6月28日浙江之声)
“吃空饷”是对公共财政资金的蓄意贪占,人民群众对此早已深恶痛绝。早在2014年12月,国务院就启动了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专项行动,并要求严肃查处责任人。
各地的专项整治,搞的次数并不少。资料显示,温州苍南县在2011年和2017年搞过两次,其中仅2010年到2011年间,苍南县就清理出吃空饷人员698人,预计每年财政节支3000万余元。可见这个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有多大。
不过,跟许多地方整治吃空饷一样,苍南县整治过程中,并未进行严肃问责。整治实际上被简化为债务清理。相当于把小偷偷走的赃物追回就结束了。这种不触及根本的整治,不可能产生威慑力。
现在苍南县盐务局几任主要领导子女被举报仍在吃空饷,或许正是这个原因。既然被清理出来,也不过是一退了之,那就没啥好怕的。因此,吃空饷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空饷一吃就是几万数十万的,不能只是一退了之。党纪政纪处分当事人,也太轻描淡写。有专家认为,吃空饷行为直接侵害了国家对人事、财经等事项的管理秩序,行为人不劳而获,其行为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和当罚性。如果触犯了刑法,达到刑法规定的社会危害程度的,则应当定罪处罚。
去年3月,山东省定陶县政法委原书记、副县长、政协副主席、东明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卢庆林,借帮企业承揽工程、开发土地受贿190万;不仅如此,他在担任东明县政协党组成员期间,还利用职权通过他人给3个子女办理假的身份证、伪造人事档案,分别安排进东明县农业局等3家单位,取得“事业编”,3人在未实际工作的情况下7年吃空饷共计28.7万元。受贿罪和贪污罪并罚,卢庆林被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同样是吃空饷,在山东、浙江两地,处罚大相径庭,这不正常。在吃空饷问题上,逢“吃”必罚,“吃”到一定的程度即入刑,应当成为一种惯例。
苍南县近年开展了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如今似仍有大量漏网之鱼,其中或许有以纪代刑,轻饶的吃空饷者。这一次若吃空饷者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则依法以贪污罪论处,或可收“一剑封喉”之效。(常金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