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最关心的个税问题有最新进展了!记者从中国人大网了解到,备受社会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6月29日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草案,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而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起征点"有望自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率先开始实施。
中国人大网截图
本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工薪、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收入综合征税。 规定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草案》还给出了“起征点”上调后的新版税率表。过渡期内,个人所得税税率也将按照新的税率表执行。
新版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起征点”上调,税率结构优化调整,一系列改革动作后,你每月会少缴纳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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