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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图解】河北9项工作机制助推河湖长制全面落实

来源: 长城网  刘政豪
2018-07-06 0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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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据悉,省检察院和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会签《关于协同推进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河湖长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的合力,促进各责任单位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助力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全面落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河北省检察院与省河湖长制办公室7月3日联合会签的《关于协同推进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进行解读。意见明确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络员、工作协作、工作通报、线索移送、联动执法、联合督查督办、普法宣传等9项工作机制,旨在形成推进河(湖)长制的整体工作合力,助推我省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全面落实。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作机制。信息共享主要包括: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河湖管理保护方面相关数据和信息;涉及河湖管理保护违法案件和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相关责任单位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需要检察机关提供法律指导和保障的信息;其他双方需要共享的信息。河湖长制办公室协调相关责任单位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涉河湖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等相关工作;检察机关配合河湖长制办公室发挥指导协调督导职能,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检察机关和河湖长制办公室及相关河(湖)长制责任单位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共同研究议定推进河(湖)长制需要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同时,在省、市、县三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建立联络员机制,负责检察机关、河湖长制办公室及相关责任单位间的联络沟通等工作。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检察机关与相关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共同开展专项活动、阶段性督导检查等工作。建立联合督查督办机制,检察机关、河湖长制办公室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河(湖)长制重大决策部署和各级河(湖)长制等有关制度,对上级交办、转办、督办的重大案件,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涉众面广的案件,跨行政区域的案件采取联合督查督办的方式实施。建立普法宣传机制,充分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邀请新闻媒体重点报道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和公益诉讼等方面工作,回应公众对河湖管理保护的关注和期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

  建立工作通报和线索移送机制。河湖长制办公室定期通报省市县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推进、重大活动安排情况;检察机关定期通报省市县河湖管理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等工作推进情况。河(湖)长制相关责任单位在工作中发现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破坏水利工程等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检察机关;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

  下一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联合相关单位采取联合巡河巡湖的方式,对纳入全省河(湖)长制监管的所有河流湖泊逐一进行排查,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摸排发现向河湖非法倾倒、排放污染物及破坏水利设施等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同时,将恢复性执法司法理念贯穿于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全过程,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水生态环境修复补偿机制,将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运用于水生态环境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

关键词:河湖长制,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会责任编辑: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