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频道 > 全景河北

石家庄:7月25日开始可申请保障房配租互换

来源: 石家庄日报  
2018-07-24 14:52:58
分享:

  对比去年的换房条件,此次换房条件放宽了,不再要求必须租住6个月以上,不同家庭类型也可以互换了。换房须遵循自主自愿、自行协商、主动申请、责任自负、互不经济补偿的原则。

  市区2018年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家庭换房7月25日开始,同一家庭类型之间可以互换,不同家庭类型住房均为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小区也可以互换。

  “此次换房申请时间为7月25日至8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开展保障房换房,主要是为了解决已经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因工作变动、子女就学等原因产生的换房需求。”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换房须遵循自主自愿、自行协商、主动申请、责任自负、互不经济补偿的原则。

  对比去年的换房条件,此次换房条件放宽了,不再要求必须租住6个月以上,不同家庭类型也可以互换了。具体换房条件为:具有住房保障资格,办理了完整的入住手续并实际入住,已签订《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租金缴纳正常,没有欠费情况;同一家庭类型之间可以互换,不同家庭类型居住住房均为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小区的,也可以互换;具有换房意愿的保障家庭的目标房源月市场租金,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申请家庭人口数和目标保障房面积相匹配,家庭人口2人及以下的,只允许互换面积60平方米以下房屋,家庭人口3人的,只允许互换面积80平方米以下房屋;每个保障家庭每年允许换房一次,且必须遵守公共保障房管理规定,履行合同约定;换房家庭租住房屋有配套地下室的,须同时调换。

  换房程序分为五步。首先发布信息,换房家庭可自行登录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共保障房换房平台”,发布换房信息,或通过其他途径自行寻找换房对象,双方达成换房意向,并相互确认;第二步,开具《诚信证明》,换房家庭达成意向后,换房双方到租住小区的管理单位开具《诚信证明》,领取并填写《公共保障房换房申请表》一式三份;第三步,提出申请,换房家庭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复印件)、《诚信证明》和《公共保障房换房申请表》,到申请地的区级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第四步,查验房屋,审核通过的家庭持《公共保障房换房通知书》,到管理单位查验房屋,并填写《房屋查验结果》,明确房屋状态;第五步,办理入住手续,换房家庭在《公共保障房换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内,交回原《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并结清费用,持费用结清材料与换房小区管理单位重新签订《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的保障家庭,其《公共保障房换房通知书》自动失效。保障房互换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有收取费用及其他经济补偿行为都是违规的。各级住房部门一经发现,取消双方保障资格。(记者宋钧通讯员姜化礼)

关键词:石家庄,保障房责任编辑:裴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