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省会交警开始对违反《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专项查处,包括行人和非机动车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
俩外卖小哥先后被罚
当天17时30分,槐安路与中华大街交叉口开始进入晚高峰,人、车流量越来越大,非机动车越线停车、行人抢信号灯等情况时有出现。17时49分,在路口东西方向仍为红灯的情况下,一名青年男子骑着电动车由路口西南角斜插冲往东北角,导致左转车辆纷纷避让,桥西交警当即将这名男子拦停。
交警将男子带到路边批评教育,此时记者才发现该男子原来是一名外卖小哥,由于天气炎热,他将黄色制服放在了电动车座下,身上只穿了一件T恤。他的电动车车把上放着一个手机支架来固定手机,在骑车过程中方便随时看手机接单。
“错了!错了!我是着急,下次一定注意……”交警还没开口,这名外卖员马上认错。
“再着急也不能违反交通规则,你这样不但影响别人,自己也很不安全。现在《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已经实施一个月了,希望你以后自觉遵守”。交警对这名外卖员进行了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看到现场还有众多媒体采访,这名外卖小哥显得有点慌:“我认罚!你们不会给我传上网吧?”
这名外卖员刚离开,又一名送生鲜果品的外卖员骑电动车沿中华大街东侧便道逆行快速驶来,在路口被交警当场查获。交警同样对其进行了教育、处罚。
电动车“多拉快跑”被查
18时许,一名骑电动车的中年男子引起了交警注意,该男子的电动车后座上拉满了各式各样的装修用具,包括大大小小的窗框、纱窗、油漆桶等,为了方便多拉东西,男子还在电动车后座自己焊接了支架。交警当即将其拦停,告知其行为违法:“装这么多东西,会影响别人行驶,也影响自己的视线”。男子接受处罚后表示,自己知道错了,以后一定改正。
随后,交警还先后查处了一辆运载9个煤气罐的电动三轮车,以及多起电动车、自行车逆行、乱穿乱行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路人“抢信号灯”较多见
在查处过程中,记者注意到行人、非机动车大体上能做到遵守交通规则,但“抢信号灯”问题较多见:前方绿灯已开始闪动即将变红灯,个别骑车人非要趁这几秒钟往前抢,结果走到一半信号灯变红灯了,走到路中央的骑车人仍不管不顾地往前冲,结果大量机动车只能刹车让行;有时红灯明明还没有变绿灯,自行车和行人就已迫不及待地向前冲,这些行为均影响到了交通秩序。当天,交警对多起带头“抢信号灯”的行为人进行了处罚。
盲道被占非法拼装车上路
8月2日9时,记者跟随长安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上街开展非机动车巡查。在东大街西侧,多辆汽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交警上前劝离,有司机竟称不知道自己停车的地方是非机动车道。结果这位司机受到了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看到交警动真格的,几辆刚停靠的汽车纷纷认错后驶离,给自行车电动车腾出了行驶空间。
盲道是方便盲人出行的专用道路。在东大街与方北路交叉口东北角,这里的便道上停满了自行车和电动车,将原本走便道的行人堵得无路可走。无奈之下,路人只能从机非混行的路上通过。更大的问题是这些人在便道停放车辆时,将整条盲道占据。看到现场情况后,交警呼叫拖车,将占据盲道的电动车自行车统一运走。交警表示,涉事车主可到长安交警大队询问接受处理。
随后,记者跟随交警来到建华大街与丰收路。之前接到反映,这附近经常有违法三车上路。据交警介绍,“三车”指营运的人力三轮车,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燃油四轮车(不含国家公告目录内车型),以上三类车含非法改拼装三、四轮车。几年前省会石家庄就已经在二环内禁行三车,可总人有开着安全无保障的“三车”进市上路。
说话间,就见一辆搭篷的电动三轮驶来,刚刚被交警扣留,又一辆外观与机动车相似的四轮车出现在交警视野内。开车的是一名老者,车上没有车牌照,这辆车没有空调,车内安装有一个小电风扇,车里还坐着两名孩子。
被交警拦下,老人有点不明白为什么。得知这种车是违法拼装车时,老人表示他的车已经用了好几年了,平时就接孩子用,也不知道这种车不能上路行驶。对于违法上路的“三车”,交警将车辆予以收缴报废,还将对驾驶人处以5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交管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交管部门正在对违反《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严查,包括驾驶机动车接打手机、车窗抛物,违规使用远光灯、乱鸣喇叭、乱变车道、超速行驶、追逐竞驶、乱停乱放,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超速,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压盲道等。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