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委组织部获悉,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日前已经启动。为切实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我省将坚持“五选”“十不选”要求,着力把讲政治、有能力、敢担当,组织满意、党员群众认可的优秀人才推选出来。
“五选”
“五选”,即旗帜鲜明地把符合下列五个条件的人员优先推选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政治素质过硬,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发展本领过硬,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和城市化发展需要,有见识、有头脑、有闯劲,能够带领群众共创美好生活;
协调能力过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善于做群众工作;
服务水平过硬,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对群众有感情,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作风品行过硬,为人正派、品行端正,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自身形象好。
“十不选”
“十不选”,即坚决反对把下列十类人员推选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
从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凡违反“十条禁令”的,一经查实,选举前一律取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当选的宣布其当选无效。
“十条禁令”
“十条禁令”的内容是:
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碍党员和村(居)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务、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或向候选人(自荐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等行为;
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工作、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
严禁党员干部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