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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图鉴】如何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益?河北出台意见这样干!

来源: 长城网  刘政豪
2018-08-18 17: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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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全省土地利用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河北省发布关于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益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372万亩以内,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08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725万亩;城镇工矿空间规模控制在1192万亩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47平方米以内……具体内容有哪些,一起来看一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单位面积土地投入和产出水平,提升土地资源综合效益,制定了《关于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通过完善土地利用和管理制度,着眼解决土地利用粗放、投入产出效益低等问题,推动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和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坚持严管严控,节约优先,促进用地强度和用地效益双提升。坚持统筹协调,市场配置,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和促进经济发展相统筹,实现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统一。坚持改革创新,提质增效,努力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拓宽土地要素保障途径,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刚性要求和长效机制。

  国土资源保护成效明显增强,到2020年,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372万亩以内,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08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725万亩。国土空间布局日益优化,城镇村用地结构和布局达到规划目标,城镇工矿空间规模控制在1192万亩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47平方米以内。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0%。到2020年,开发区平均投资强度达到250万元/亩以上,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年以上。

  三、主要内容

  按照“严控总量、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思路,提出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益的意见。

  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坚持总量控制,推进土地利用方式向内涵提升转变。按国家部署,坚持试点先行,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坚持生态优先,推进未利用地合理开发利用,严禁在25度以上陡坡开展土地整治。

  二是提升增量土地利用质量效益。坚持标准控制,实行项目用地规模精准化管理,严控项目用地规模。统筹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严格执行供地政策。明确市县政府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投入产出效益控制标准,以效益核定用地规模,省将依据各地控制标准对其进行考核。

  三是大力推进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坚持综合施治,有序消化批而未供土地,杜绝新增建设用地闲置。坚持分类施策,有效处置供而未用土地。坚持统筹谋划,推进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利用,实施“空心村”综合治理,指导香河县开展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试点。坚持立体利用,拓展建设用地空间,鼓励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开发利用。

  四是全面开展用地质量效益考评督导。坚持联合管控,建立共同责任机制,落实市县政府责任主体,组织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用地质量效益提升。坚持奖优罚劣,开展土地节约利用考核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开展“亩产效益”、工业企业质量综合评价。坚持跟踪问效,加强督导检查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二是强化实施管理。三是加强舆论引导。

关键词:土地,效益,质量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