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扩围竞争性评审工作,并对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名单进行公示↓↓↓
23个城市拟纳入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河北4个)
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拟纳入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的是:邯郸、邢台、张家口、沧州、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淄博、济宁、滨州、德州、聊城、菏泽、洛阳、安阳、焦作、濮阳、西安、咸阳等23个城市。
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河北5个)
纳入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的是:天津、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太原、济南、郑州、开封、鹤壁、新乡等12个城市。
什么是清洁取暖?
清洁取暖是指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化燃煤(超低排放)、核能等清洁化能源,通过高效用能系统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包含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为目标的取暖全过程,涉及清洁热源、高效输配管网(热网)、节能建筑(热用户)等环节。
有哪些支持政策?
根据此前公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示范期为三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
改造范围和内容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应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重点针对城区及城郊,积极带动农村地区,从“热源侧”和“用户侧”两方面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尽快形成“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清洁取暖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范本。
一是加快热源端清洁化改造,重点围绕解决散煤燃烧问题,按照“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推进燃煤供暖设施清洁化改造,推广热泵、燃气锅炉、电锅炉、分散式电(燃气)等取暖,因地制宜推广地热能、空气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多能互补应用的新型取暖模式。
二是推进用户端建筑能效提升,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具体改造内容由试点城市自主确定。
发展目标
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
总体目标
到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替代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7400万吨。到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替代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1.5亿吨。
“2+26”重点城市发展目标
2019年,“2+26”重点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要达到90%以上,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40%以上。
2021年,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