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衡水讯 (记者 张千) 8月29日,记者从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2018年衡水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上半年,衡水市河湖状况整体呈稳中趋好态势,城市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据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宋海水介绍,全市列入国家和河北省考核的河流湖泊断面共10个,其中衡水湖水质优良(即达到或优于Ⅲ类)考核断面4个,河流劣Ⅴ类水体考核断面6个。经国家和省认可,2018年上半年,衡水湖4个考核断面全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河流断面中,滹沱河临河富庄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滏阳河小范桥断面、清凉江连村闸断面、江江河张帆庄断面达到Ⅴ类水质标准,子牙新河献县闸断面、滏东排河田村闸断面为劣Ⅴ类水质。较上年同期,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据了解,为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衡水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水体攻坚,推进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建立“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统一”的治水新局面。
在强化重点河流管控方面,该市通过对全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影响因素的深入排查、整治,全方位掌握流域环境状况,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全市共设立9位市级河长,191名县级河长、829名乡级河长、3175名村级河长,3811名村级保洁员、管护员。今年以来,乡级及以上各级河长累计巡河巡湖5000余次。
在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方面,衡水市先后组织开展4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次强化整改工作,制定全市饮用水源环境问题清单,完善资料档案。同时强化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全过程监管工作,各县市区定期监测、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用户水龙头的水质状况,并按季度向社会公开。稳步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建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登记制度,目前已登记87个乡镇、99个水厂、113个水源井。
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该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6%,所有污水处理厂均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各污水处理厂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污泥含水率均达到60%以下,全部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所有的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5%。
在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全市13个省级开发区21个工业园全部建立“一园一档”管理制度,除阜城经济开发区东区、北区外,所有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均已完成建设,并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且排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废水均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三级标准和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收水标准。为强化监管,衡水市联合环保、公安、商务、科技等部门对19个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本状况及园区内涉水企业基本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东区、北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在筹备建设。
在加快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方面,该市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打了一场“三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攻坚战,在全省率先完成了“三区”划定任务,并将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完成关闭搬迁。2017年以来,衡水市持续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规范、整洁、卫生和生态养殖的标准建设,对不达标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限期治理,实现粪便综合利用和污水达标排放。截至日前,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4.8%。
在实施生态治理工程方面,为全面改善河湖水环境,该市坚持问题导向,对症施策,对衡水湖重点实施引水补水、上游城镇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衡水湖生态修复、生态旅游、环境监管能力建设6大类项目14项工程,目前已投入资金36109.07万元。针对不达标水体,该市依托《衡水市水体达标方案》(2016-2020年),督促81个重点工程实施,目前已完成41个工程项目,在建19个,总投资103397万元。
与此同时,衡水市还开展了纳污坑塘专项整治工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县市区签订了纳污坑塘整治承诺书,建立坑塘整治验收销号建档督导四项制度,全面消除719个纳污坑塘。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改造完成率为71.3%;实施并落实“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与清洁化改造;持续深化生态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