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物排放。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长城网9月11日讯(记者 张艺萌)日前,河北省环保厅发布消息称,决定对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城西区、装备制造区)、河北曲周经济开发区(中区、北区)、河北永年工业园(高新建材区)、漳河经济开发区等4家工业园区实施区域限批。具体区域以园区相关规划、批复文件确定的“四至”范围为准。
据悉,截止到目前,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城西区、装备制造区)、河北曲周经济开发区(中区、北区)、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区)(已限批)、河北永年工业园(高新建材区)等4家工业园区仍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漳河经济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限批内容为暂停审批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除不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或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但具备在厂区内全部回收利用,不向外环境排放(含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新建项目,以及“增产不增污”的改、扩建项目之外,其他新、改、扩建项目一律视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自9月4日起,3个月为限批期限。
整改要求,园区内已建成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在厂区内回收利用,不得向外环境排放(含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
监督检查要求,自暂停审批截止日期之后,已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上述工业园区,可由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环保局提出解除暂停审批相关建设项目的书面申请,经相关市环保局现场检查同意后,向省环保厅提出书面解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