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告
廊国土告字〔2018〕G2号
经廊坊市人民政府批准,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麦洼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告如下:
一、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报名时间:自2018年 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31日,申请企业须到辖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提交的截至时间为2018年 10月 31日16时。
四、有意向参与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企业,须与乡镇政府(街道办)协商好保障村街长远发展等项事宜,并向项目所在地辖区城改办(旧改办)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作为企业信誉和工程质量等保证。
五、申请文件包括(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
(一)申请书;
(二)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
(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身份证[影印件]);
(四)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必须提交区政府出具的同意其参与开发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与土地出让报名。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项目土地面积以最终勘测为准;
(二)此公告在《廊坊日报》及廊坊市国土资源网(http://www.lfgtzy.gov.cn)等媒体进行查阅;
(三)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廊坊市金光道7号
联系电话:0316-2695128
联系 人:张娜
廊坊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