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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代理给大学生下套“刷单” 提示:保护个人信息 防范非法网贷

来源: 燕赵晚报  刘文静
2018-10-16 10: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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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别人在网上分期付款买手机,自己却收到了催款通知。日前,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发布一起大学生网络购物分期付款被骗的金融消费案例。目前不法分子已被抓获,人行专业人士借此案例提醒大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增强对有害网络借贷业务的甄别、抵制能力。

  案例:帮别人网购手机自己被催款

  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分期购物平台,向在校学生以分期付款方式出售手机等商品,招聘兼职校园代理,主要职责就是介绍大学生分期付款购物,校园代理按照每单商品金额的一定比例提成获取佣金。

  吴某、丁某等合谋进入这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当了兼职校园代理,实则是给大学生们设置了陷阱。吴某、丁某告诉大学生,无需真正购买手机便可得到“刷单”佣金。具体操作是,学生提供 身份证、银行卡、学籍信息并成功在网络分期购物平台购买苹果手机,吴某等人向学生支付“刷单”佣金,手机归吴某等人所有,买手机的钱也由吴某等人负责。通过此种方式,吴某等人骗取了网上购买的手机并销赃获利。学生得到了少量佣金。

  分期网购手机后不久,这些大学生就陆续收到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催还贷款的通知。明明手机是替别人买的,为何需要自己还款?学生们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就报了警。吴某、丁某被抓获归案。至案发,吴某等人共欺骗学生65人,骗取手机65部,共计价值人民币34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判处丁某、吴某等人构成诈骗罪。丁某等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受骗学生退还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佣金。

  提示:保护个人信息防范非法网贷

  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相关人员介绍说,随着互联网金融兴起,消费金融公司等开始介入大学生消费信贷市场。一些非法金融平台以“分期偿还、低利息、零利息”迷惑大学生贷款,并降低申请门槛,简化资格审核手续,仅需学籍、联系方式等信息,甚至无需线下审核便可以完成放款。网络借贷迎合了大学生的资金需求,加上部分大学生金融法律知识欠缺,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在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前提下,很容易受到诱惑办理贷款,而又无力偿还,在对方催债情况下,很可能造成悲剧。

  人行表示,本案给即将和正在使用网络借贷的大学生敲响了警钟,提醒大学生:一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坚持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二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服务渠道,确因生活困难需要申请贷款业务的,主动向学校反映困难,通过正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助学贷款等业务;三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抵制各类非法网贷业务,有效防范潜在风险,如果不慎陷入借贷纠纷,一定要向学校、家长说明情况或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关键词:防范,非法,网贷责任编辑:吴云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