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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衡水市社会保障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邢梅智 张千 常虹
2018-10-22 11: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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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衡水讯(记者 邢梅智 张千 常虹) 10月17日上午,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就“衡水市社会保障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扈传皋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衡水市委外宣局副局长信志锋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衡水市委外宣局副局长信志锋: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为此,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今年以来,我市人社部门多措并举,通过强化征缴手段、严格执行政策、建立规章制度等,有力推进了我市社会保障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就是今年我市社会保障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发布人为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扈传皋。

  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新闻网、衡水电台、衡水电视台、衡水广播电视网等市直媒体;中国衡水(市政府门户网站)、衡水发布等市政新媒体;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以及河北工人报、河北法制报、河北新闻网、河工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社、中国经济网、网易衡水等驻衡在衡媒体。

  现在,请发布人进行发布。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扈传皋: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全市社会保险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发布。

  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展情况

  社会保险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事关广大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千家万户,备受社会关注。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我们努力把遮风蔽雨的社保之伞撑得更大更牢固,把兜底保安全的网织得更密更坚韧,使所有的社会成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今年以来,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努力推进社会保险工作,扩面征缴工作运行良好。1-9月份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15万人,其中新增参保2.57万人,征缴收入达到12.5亿元,同比增收1.93亿元。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34.95万人(不含建筑业按项目参保人数),净增3.11万人,征缴收入11285万元。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27万人,征缴收入88673万元。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78万人,征缴收入3400万元。全市失业保险人数18.63万人,征缴收入4792万元。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征缴手段。我局开展了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对尚未全员参保和五险未全部参加的单位下达催缴和全员参保通知书,同时寄送《卢援助局长致参保单位领导的一封公开信》,增强单位的参保意识,有效地促进了扩面征缴工作。

  (二)严格执行政策。在社会保险费征缴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规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认真做好清理欠费工作,严格落实加收滞纳金等相关规定,督促缴费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突破省市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由于政策执行到位,增强了参保单位的缴费意识,参保单位充分认识到少缴和晚缴社会保险费,将会为此付出增加缴费成本的代价。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意识到,今年不缴费,明年将不再允许补缴。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公开办事流程,创建优质文明服务窗口。我局印制并发放了30000余份社会保险宣传材料,让老百姓知道政策、了解政策。同时在业务窗口的醒目位置设立了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版面,方便办事群众,不让办事群众走冤枉路,真正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四)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为了提高各县市区征缴工作的积极性,督促尽快完成各项保险征缴目标任务,我局连续3年实行按月通报制度,在工作完成的关键时间节点,将各县市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任务完成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没有按时间进度完成目标任务和进度较差的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导,督促其按目标任务落实。

  (五)加强内部的监督检查。今年我局以社会保险基金防控年活动为重要契机,加强了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规范了社会保险征缴申报核定管理服务工作。多次开展经办机构内部自查,按照局《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年活动方案》,严格自查,认真梳理,查漏洞、补短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奠定了基础。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了参保登记工作,基金清算正在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目前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加快推进清算工作。基金清算是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复杂、涉及面广、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由于我市是试点市,且试点数据非常复杂,短期内难以整理到位,现已按省里要求实行分步清算,先整理准备期内试点数据并进行清算,再整理和补录改革以前的个人账户和企业划转部分。为了同步做好财务结算工作,9月12日,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并召集了各县市区财政局、人社局、经办机构、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的清算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对清算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并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沟通、做好衔接,确保工作落实。会议要求改革完成后统筹外项目由经办机构测算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年度预算,次年年初清算。并按照单位经费形式,分别制定财务结算办法,确保清算彻底、不留尾巴。会议还强调准确把握省人社厅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基金清算工作。二是全面做好调待发放工作。2018年6月21日,河北省召开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首次使用全省统一调待软件进行调整。因此,参保登记采集数据信息的准确度直接影响调待工作进度。我们加班加点对需要更正、补正出生日期、缴费年限等与调待结果关联的数据信息,保证数据质量,完善初审、复核、审批操作流程,切实做到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发放。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时间紧张、任务重。我们充分认识到今年发放工作的复杂性,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梳理,提出应对预案,按照调待、宣传、维稳“三位一体”思路做好调待维稳工作。目前,全市50171名退休人员已全部完成调整审核发放工作,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在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实现了广大退休人员适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有利于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有三项:一是想尽一切办法做好清算工作,决不能影响新的计发办法的落实。二是全面实施与银行联网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维护基金安全,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三是结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特点,推广应用人脸识别、手机APP等多种生物技术认证手段,充分应用大数据,创新认证服务新格局,不断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三、基本医疗保险方面

  (一)不断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今年我们对医保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一是适当提高了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金额由100元提高到120元,大幅度提高了报销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这样连同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报销总额达到了48万元,切实提高了参保职工的待遇水平,避免了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二是统一了全市生育保险政策,将生育保险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参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不仅可以报销生育费用,而且可以在产假期间申领生育津贴,进一步维护了女职工的权益,降低了参保单位的负担。

  此外,我们不断改进信息系统,简化办事程序,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使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长期异地工作人员以及符合异地就医转诊条件的人员等四类群体的异地住院时不必再垫付大量费用,可以按照我市医保报销政策、就医地医疗项目和药品目录在就医医院直接进行结算。不断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取消了就医地审批盖章的手续,不再要求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签字盖章;简化转诊转院手续,患者转外就医可由医疗机构出具转院申请表或者直接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扩大就医地医院选择范围,对异地就医患者,直接备案到省或者地市,不再限定具体医院。同时积极推进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联网,完善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直接结算工作。截止到目前,我市共开通了17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单位,为异地职工提供服务,每个县市区至少1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将异地就医人员集中的乡镇卫生院直接接入系统。全面开放市域内定点零售药店的刷卡结算业务,参保职工可以在市域内任意定点药店直接用社会保障卡进行购药。

  (二)大力开展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工作。今年以来,我们采取多种措施,继续大力推进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更加便捷、周到的服务,提高保障救助水平。一是继续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孤儿、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个人免费政策。二是全面在市域内推行“一站式”报销、“一票制”即时结算服务和在住院免押金制度,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三是进一步降低贫困人口慢性病认定标准,将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起付线从1000元降低至500元。截止到9月底,已完成认定慢性病患者25505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35.48%),所有患者已经全部进行身份标识并及时落实待遇(慢性病人口平均每人报销1.9次)。四是切实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对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不到90%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差额。五是建立贫困人口补充商业保险,由财政出资统一购买,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第四重保障。通过多种措施,切实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增强了贫困人口对医疗保障救助的获得感。

  (三)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骗保、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为整治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骗取套取医保基金行为,我们查处违法违规及不正当医疗服务行为,严厉打击医保欺诈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保障监督体系,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我们不断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多次进行深入监督检查。今年7月份,根据省统一部署,由人社局牵头,会同卫计、公安、审计、食品和市场监督、物价等六部门集中开展了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保基金风险全面检查专项行动。几个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协同作战,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并公布了省市县三级公开举报电话,对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截止到目前,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暂停定点医药机构134家,挽回医保基金损失35.5万元,有力地打击了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净化了医保基金的运行环境,规范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有效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这项工作我们将持续进行下去,在此,我真诚地向社会各届发出邀请,欢迎对身边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我们将依法进行查处。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保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谢谢大家!

  衡水市委外宣局副局长信志锋: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各位记者如有提问请举手示意,请在提问之前通报一下所在媒体的名称。为争取更多的记者拥有提问机会,请每位记者每次只提问一个问题。

  1.衡水日报:请问我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分别是多少?谢谢。

  扈传皋:职工养老保险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一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缴费比例为8%;参保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或无法核定工资总额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无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比例为20%,可选择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费基数。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等等。其他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我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6%,职工缴费比例为2%;用人单位以上年度末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标准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低于60%的以60%为基数;高于300%部分免缴医疗保险费。

  我市市本级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3%(机关、全额事业单位)或0.5%,个人不缴费;市直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市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标准。

  工伤保险按照行业的分类实行不同费率,1-8类行业基准费率:0.5%、0.7%、1%、1.2%、1.5%、1.7%、1.9%、2.5%。参保单位以全部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0%,职工缴费比例为0.30%;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缴费年度,参保单位以全部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好,谢谢大家。

  2.衡水电台:请问,确定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调待水平的考虑是什么?谢谢。

  扈传皋:此次调整,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这是国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兼顾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作出的慎重决策。

  养老金调整水平,主要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以及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确定。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增速放缓,职工平均工资涨幅平稳,物价增幅略低于上年同期。同时,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不断增加,加之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缴费人数与领取待遇人数的抚养比不断下降,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大。按5%左右调整退休人员待遇,适当放缓养老金增速,既是尽力而为,又量力而为。在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实现了广大退休人员适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充分利于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也更加可持续。谢谢大家。

  3、衡水晚报:今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和2016年、2017年一样吗?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统一办法吗?

  扈传皋:今年调整,将继续坚持“并轨”原则,调整办法与2016年和2017年基本相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相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保险金,今年调整按照国家要求,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挂钩调整办法和标准的统一;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缴费年限较长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这一调整办法能够适当调节退休人员收入差距,体现了二次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原则。从2016年和2017年实际效果来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完全统一的调整办法的省份不断增加,社会接受度较高,反映良好。谢谢大家。

  4、河北日报:现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实方便了参保人员去外地就医,但是异地就医就需要办理备案手续,我想问一下,为什么一定要办理备案手续?怎么办理?谢谢。

  扈传皋:异地就医人员主要分为四种,具体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符合条件的转诊转院人员。

  这里说明一下,备案手续不是审批手续。办理备案是为了将你的社会保障卡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只有接入异地就医的结算系统,才能够实现就医地直接结算。

  办理备案手续时,分两种情况办理: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这些参保人员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在经办机构填写《衡水市异地就医登记申请表》后即可备案。备案不再限定医院,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可到就医地开通异地就医的任意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二是转诊转院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外地治疗的,应提前办理转外备案手续。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的《衡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和社会保障卡,或直接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转往外市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在此提醒大家:1、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必须使用社会保障卡,且社会保障卡初始密码必须修改(修改有两种方式:一是到市内定点医药机构修改;二是通过社会保障卡专用号码10639006手机短信修改)。不使用社会保障卡的不能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按就医地报销目录、参保地医保政策结算。出院报销结算时,参保人员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的自费部分。谢谢大家。

  衡水市委外宣局副局长信志锋:

  好,如有媒体需要深入采访,会后请与市人社局办公室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关键词:衡水,政府新闻办,社会保障,新闻发布会责任编辑:裴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