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有关要求,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将于2018年10月31日12时启动全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2018年11月1日—4日,全省气象扩散条件持续不利,并受偏南气流、温度升高和湿度增大影响,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了减轻不利气象条件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最大限度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有关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将于2018年10月31日12时启动全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