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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年投入1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开放性经济发展

来源: 长城网  烟成群 李慧
2018-11-09 1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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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烟成群 通讯员 李慧)为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唐山市近日出台《唐山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采取贴息、专项奖补等方式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给予支持,对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

  据介绍,《唐山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主要支持的项目包括:

  支持新设和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对考核年度内有外资到位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给予2‰且最高不超100万元的支持。同时对重大利用外资和引进外资项目的中介机构和自然人给予资金支持。

  支持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对境内外展览会、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外贸基地建设、品牌建设、业务培训、建设海外仓和境外商品展示中心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支持外贸转型升级项目。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紧缺物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产品创新、研发设计、标准制订、技术更新改造的给予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应对贸易摩擦事项。对进口产品提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应对国(境)外对我出口产品提起的贸易救济调查的法律咨询费、律师费,给予50%且最高不超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走出去”。对境外投资项目给予项目实际投资额3%且最高不超50万元的费用补助;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按完成营业额的1%、最高不超50万元给予支持;对符合要求的境外项目贷款给予一定贴息补助;对符合申报标准的境外产业园区项目,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关键词:唐山,财政,开放型经济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