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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报!河北3市多人被查处!副局长、副书记……

来源: 河北发布  
2018-11-12 14: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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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

  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杨连升履职不力问题。经查,杨连升作为某案审判人员,工作作风不实,办案纪律不严,在审理案件中,未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案件移交时,没有及时查明案件中止审理事由是否消除,也未告知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致使案件长时间未审结,审理时间长达6年半之久,导致当事人到处上访,严重影响了审判机关的形象。2018年10月,杨连升受到警告处分。

  2.海港区杜庄镇司法所原所长解国安社区矫正工作不作为问题。经查,解国安履职不力、作风不实,在履行司法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发现查找不到缓刑服刑人员李某的情况下,没有按照规定及时提出撤销缓刑的建议,发生李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故意犯罪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2018年9月,解国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3.山海关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副书记郑涛、区发改局副局长李心在项目审批工作中乱作为问题。经查,2013年4月,郑涛、李心分别在时任区发改局项目核准审批负责人及项目核准窗口负责人期间,违规履行职责,明知某公司提交的核准材料不齐备、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况下,违规批准并给该公司出具了核准证副本(与正本有同等效力)。2018年8月,郑涛、李心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4.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李鹤军落实上级政策要求不力问题。经查,2017年,李鹤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认真落实上级文件关于将房屋转让手续费变更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上缴国库的要求,对上级文件执行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8月,李鹤军受到警告处分。

  廊坊

  廊坊纪检监察网对外公布↓↓↓

  1.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国土资源所所长陈刚受到撤职处分。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国土资源所所长陈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经大厂回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刚撤职处分。

  2.廊坊市水利规划设计处处长王秀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经查,王秀峰不正确履行职责,相关工程设计、勘察项目未经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其行为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秀峰党内警告处分。

  承德

  丰宁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一、修金星同志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人沟乡宽沟村委会主任修金星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017年,宽沟村将该村61户的危房改造承包给他人统一实施,且未按规定程序认定危房改造对象,施工后的房屋不同程度存在危险点,并有个别危房改造户未进行改造。2018年9月,修金星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郭艳军同志、徐国兰同志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汤河乡田营村党支部书记郭艳军、村委会原主任徐国兰违反廉洁纪律,对该村未履行护林员职责的7名生态护林员及1名公益林护林员未按规定进行解聘,而是找他人代替履行职责;郭艳军在田营村2016年、2017年危房改造过程中违规操作,致使1户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5户房屋仍存在安全隐患。徐国兰同志在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以其丈夫名义申报并实施危房改造,所得补助资金6376.00元给施工方用于抵顶施工费。2018年10月20日,郭艳军同志、徐国兰同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一年半;对徐国兰同志的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关键词:通报,查处责任编辑:吴云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