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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纪念“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18-02-28 1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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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石家庄市纪念'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程立:

  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了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联合起来,共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在这里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副调研员刘忠厚同志,市质监局副局长王振刚同志,市食药监局党组成员、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黄岩松同志,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朱清同志,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孙晓光同志,市政府保护办办公室副主任、市消协秘书长许毅敏同志。

  下面,请市政府保护办办公室副主任、市消协秘书长许毅敏同志,就2018年纪念“3·15”活动方案进行新闻发布。

  石家庄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许毅敏:

  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下面我将石家庄市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为了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办公室、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家庄市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中消协提出的“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现将活动情况介绍如下:

  一、召开市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

  时间:2018年2月12日2:30

  地点:市工商局十五楼会议室

  责任单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办公会议办公室

  参加人员:市委宣传部、人大财经委、发改委、法制办、财政局、公安局、商务局、司法局、农业局、教育局、住建局、供销社、文广新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旅发委,人社局、交通局、工信局、金融办、通讯办、消协等市政府保护办成员单位主管领导。

  主持人:市政府保护办办公室主任刘忠厚

  主要议程:

  (一)市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办公会议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副调研员刘忠厚同志汇报市政府保护办、市工商局、市消协2017年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及2018年工作安排;

  (二)市发改委、卫生计生委、质监局、食药监局等部门主管领导汇报本部门2017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及2018年工作安排(其他部门上交书面材料并做好汇报准备);

  (三)市消协秘书长许毅敏同志宣读市政府保护办、市工商局、市消协《关于开展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与会人员进行讨论;

  (四)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张树兴同志宣读《石家庄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落实方案》;

  (五)市政府保护办副主任侯洪彬作重要讲话。

  二、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一)时间:2018年2月28日

  (二)地点: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石家庄日报社2楼)

  (三)主办单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办公室

  (四)参加人员:市政府保护办各成员单位

  (五)主要内容:

  1、市政府保护办《关于开展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2、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等市政府保护办各成员单位就2017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和2018年工作安排进行新闻发布。

  三、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一)时间:2018年3月13日上午9:30

  

  1. < >< >1、市工商局副调研员刘忠厚同志宣读2018“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

      2、市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办公会议副主任、市工商局长侯洪彬同志宣读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保护办《关于表彰2017年度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3、颁奖,请荣获2017年度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上台领奖;

      4、石家庄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代表线下企业宣读诚信经营倡议书;

      5、百度河北区副总经理艾青代表线上企业宣读诚信经营倡议书;

      6、省工商局副局长陈润芝同志讲话;

      7、市政府蒋文红副市长讲话;

      8、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正式启动,请省市领导共同开启启动球。

      四、举办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电视晚会

      时间:2018年3月14日上午9:30

      地点:石家庄市电视台第一演播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保护办、石家庄市广播电视台

      参加人员:邀请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参加。市保护办、市消协,市工商局、卫计委、发改委、质监局、食药监局等五部门各30-50名工作人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省市新闻单位的记者。

      主要议程:

  2. < >“2017年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情况”进行新闻发布;(二)市工商局副调研员刘忠厚同志代表市工商局和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就2017年度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和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三)保护办成员单位市发改委、质监局、卫计委、食药监局、公安局、住建局、旅发委分别就2017年度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进行新闻发布;

      (四)邀请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领导同志及部分监管部门负责人,共同开启石家庄市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启动球;

      五各县(市)区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时间:2018年3月1日—18日

      地点:各县(市)、区人口密集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保护办、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协

      参加人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保护办成员单位、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协工作人员及“一会两站”工作人员

      主要内容: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大力宣传2018“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消法》、消费维权知识和消费维权技巧,展示2017年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成果,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及咨询。

  3. < >果;< >组织举办3· 15晚会、有奖知识问答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消法》新《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3·15晚会”播出期间,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市场维权科、消保科、消协等相关科室要预留一定的执法力量,对可能出现的央视曝光案件做出及时、迅速反应。<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座谈会、讲座、展览、现场咨询、热线电话、各种媒体开创专栏等形式,结合与消费者利益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消费维权典型案件、专项行动,消费维权执法实践和商品质量监测,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七、编辑一本《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刊》。

      市政府保护办在纪念3·15活动结束后,要将2018年我市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进行系统整理,汇编成册,编辑出版一期《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刊》。

      2018年纪念“3·15”活动情况介绍完毕,谢谢大家。

      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程立:

      现在,请市政府保护办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副调研员刘忠厚同志进行新闻发布。

      石家庄市工商局副调研员刘忠厚: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01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们围绕消费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主要工作成果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质量监管格局,提高了消费环境安全度

      一是加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全年对消防器材、电线电缆、家用电器、儿童用品、老年用品、汽车配件等18类共计2601个批次商品开展了质量抽检,抽检结果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示。二是开展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建立了网络市场监管平台,摸排全市网络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对“1688”、“天猫”等外埠平台上石家庄经营者销售的儿童用品、小家电等商品抽检200个批次。三是依法加强后处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构建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处罚等“全面响应”机制,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共查处消费侵权案件837件,铸牢了商品质量安全防线。

      二、深入开展美丽省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高了经营者诚信度

      一是升级活动规格,深化创建内涵。我们将放心消费创建融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大局中,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美丽省会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形成了政府牵头组织、部门共同实施的工作新局面。二是创新活动载体,增强创建活力。为使诚信经营成为经营者的自觉行动,探索建立了“红黑榜”公示制度,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将商品无假货、服务无欺诈的诚信经营户列入红榜,将存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的失信经营户列入黑榜,并予以公示,营造了“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经商环境。此外,在创建活动中还大力推行商品质量可追溯机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实现了商品质量扫码可追溯。三是拓展创建领域,开展网上创建。引导电商平台和电子商务企业把12315维权机制、文明经营诚信公约、“一承诺五制度”等内容植入到网络、手机APP等平台首页,实现实时显示。督促电商平台履行审查义务,指导平台审查入驻电商资质手续、商品标签、质量检验报告等事项,做到入驻电商证照资质齐全、所售商品质量合格。此外,还帮助条件相对薄弱的农村电商平台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控标准与管理制度,从而提高入驻商户整体质量和竞争力。2017年,共培育公示市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80家,区县级示范单位268家。

      三、加强12315消费申诉举报便利化建设,提高了消费者满意度

      一是加强12315指挥中心建设,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对工作人员实行每天日志、每周测评、每月考核制度。发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优势,强化在线投诉处置,提高了消费纠纷处理效率。全年共受理各类信息96083件。其中:咨询75211件,占比78.28%;投诉17317件,占比18.02%,办结16331件,办结率94.31%;举报3555件,占比3.7%,办结3268件,办结率91.93%;涉及争议金额1921.54万元,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179.84万元。二是拓展12315“五进”工作领域,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为健全社会消费维权网络,延伸消费维权触角,做好消费升级带来的新的消费热点和新兴消费模式方面的消费维权,并发挥行业协会在消费维权上的带动作用,我们拓展工作领域,重点开展了12315消费维权进景区和进协会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市3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无级别热点景区共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35个,基本实现景区全覆盖。在市美容美发协会、家具协会、宫灯协会、宫面协会等建立起了消费维权服务站,较好的发挥了行业协会在企业自律上的引领作用。三是优化“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服务,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为引导商家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在先机制,最大限度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建立了“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制度,将12315指挥中心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不涉及被诉单位违法经营的,直接转由被诉单位以协商和解方式处理,工商部门对纠纷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形成市局、区县局、工商所、直通车企业“3+1”消费维权整体合力。截至2017年底,全市直通车单位达到111个。

      四、聚合消费维权力量,健全了社会协同共治新机制

      一是深化部门协同。完善了市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制度,加强与发改委、卫计委、质监、食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维权协作配合,定期以政府保护办名义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维权形势,探讨维权对策,商讨群体性消费投诉和疑难棘手纠纷的处理意见。二是强化企业自律。为更好地落实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我们在实用可行和注重实效上下功夫,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着力建立和落实“一承诺五制度”,即:诚信经营公开承诺、社会评估评价制度、商品和服务质量追溯制度、采购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赔偿先付制度,督促商家依法诚信经营,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消费侵权问题的发生。三是发挥消协作用。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调查、消费体察和消费评议工作,认真受理消费咨询与投诉,提升了消费维权效能。四是争取各界支持。借助3.15、4.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讲解辨假识假知识,现场受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五是创新维权机制。建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相对接,将消费纠纷调解工作融入社会大调解体系,充分发挥了消费维权在化解社会矛盾当中的重要作用。

      2018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落实部门质量监管责任。以日用消费品、儿童用品、妇女用品、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以及新型消费品等为重点,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有序开展网络商品抽检工作,提高线上商品抽检比重,加强线上商品质量监管。强化专项执法,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办力度,实现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全公示。

      二、大力开展“美丽省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经营者责任、推进社会共治、加强协同联动的原则,围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现“部门全联动、区域全覆盖”、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目标,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消费环境最安全放心、消费者最满意的城市之一。

      三、加强12315消费投诉规范化建设。推进12315“五进”工作,加强12315数据应用水平,促进维权效能提升。积极推进全国12315互联网投诉平台应用,强化在线投诉和处置,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完善直通车制度,全面为企业和消费者直接沟通建立渠道,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四、全面完善社会共治机制。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的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则,积极鼓励消费者自我维权、培育社会维权力量、发挥媒体监督作用三措并举,增强社会维权能量,进一步打造全市放心消费的环境。发挥消协组织作用,广泛开展网络消费、老年消费等消费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谢谢大家!

      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程立:

      下面,请市质监局副局长王振刚同志进行新闻发布。

      石家庄市质监局副局长王振刚

      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生存发展,关系政府形象。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局始终以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民生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依法履行质监职能,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围绕日用消费品、建材产品等十个领域,深入开展“质检利剑”和“双打”专项执法行动。全市质监系统查办质量违法案件490起,涉案货值696万元,捣毁黑窝点12个,移送涉刑案件3起,严厉打击和震慑了各类质量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是突出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安全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和场所7050处(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650个。“96365”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正式运行,监控全市电梯31000部,实施电梯应急处置5248起,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为14.1分钟,居于全国领先水平。全市电梯整体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生电梯安全事故。

      三是广泛开展计量惠民活动。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加油机、电子秤等计量器具,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集贸市场116家,商场超市89家,餐饮企业112家,加油站1032家,规范了市场计量秩序。在全市积极开展医用强检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国家、省级、市级三级产品监督抽查1447批次,合格率97.5%,高于全省平均合格率1.7个百分点。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生产企业,采取责令整改、限期复查、通知召回、行政处罚等措施,严格做好后处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018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年”为抓手,加强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开创新时代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程立:

      下面,请市食药监局党组成员、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黄岩松同志进行新闻发布。

      石家庄市食药监局党组成员、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黄岩松:

      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美丽省会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全年共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治理活动35次,深入开展了食品药品隐患排查。全年共排查食药生产经营单位71642家,治理隐患5119条,查处各类案件2011件,罚没款2541.25万元,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8起,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了生产经营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二是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开展门店示范活动,全年共创建50家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50家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100家药品流通环节药品安全示范店,在行业监督管理方面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三是结合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开展了首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亮绝活”竞赛活动,其中《水煮式餐具热力消毒小推车》、《自吸式门帘》等38项被评为“新时代石家庄餐饮安全绝活”,餐饮服务单位的“绝活”使其卫生管理更加高效,消费安全也更有保障。四是加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力度,全年抽检食品药品12119批次,不合格281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7.7%,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处置,从而震慑了违法分子,保障了产品质量。五是积极发挥12331投诉举报中心的职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全年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共计4656件,按时办理率和处置率均为100%,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8年,我局将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主题,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搭建食用农产品信息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石家庄市学生托管机构(小餐桌)食品安全监管及第三方网络订餐监管平台,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

      2、推动食品生产环节建立电子追溯体系和搭建农产品二维码溯源管理平台,实现质量安全的快速查询,使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3、继续做好创建活动,2018年要在全市创建20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22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和50家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药品要在去年创建的100家示范店基础上进行全面推广,鼓励诚信经营,发挥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4、继续推行餐饮服务单位亮“绝活”活动,将这些“绝活”进行梳理,形成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为内容的图文并茂、易于掌握、管理顶用的措施标准,在餐饮业进行全面推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5、做好各项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间节点,开展食品药品多项整治行动,按照“四个最严”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案件严厉查处,及时曝光,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进一步净化市场。

      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程立:

      下面,请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朱清同志进行新闻发布。

      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朱清: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健康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2017年以来,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紧紧围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任务目标和全省卫生计生监督重点工作安排,全面履行监督执法职责,严厉打击卫生计生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办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违法案件158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要案39起,为全市进一步深化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医疗卫生监督频出重拳,在开展16项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和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基础上,又组织全市重点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亮剑”专项行动,共查办非法医疗美容案件43起,维护患者就医安全,净化医疗美容市场。二是扎实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市直管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561家,办理卫生许可现场审核141家,处理群众举报90起。持续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市直管单位量化评定率100%,AB级单位达标率100%。三是加强放射诊疗机构监督管理,全市放射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平稳运行,对全市520家放射诊疗机构实施网络监控和动态监督,实现了放射诊疗机构网络监控全覆盖,接受放射诊疗服务患者的放射防护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坚强,有效减少和避免了放射伤害事件发生。四是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57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在家居市场、商场超市核查流通领域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239份,监督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41家,抽检样品21份,合格率95%。监督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68户次,抽检样品292份,合格率100%。五是深入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在您身边”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展普法平台,创新普法形式,举办大型普法宣传活动30场次,发布卫生信息500余篇,充分发挥普法宣传教育在保障群众健康安全中的积极作用,消费者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程立:

  下面,请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孙晓光同志进行新闻发布。

  石家庄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孙晓光: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7年,石家庄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紧紧围绕深入贯彻国家和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发改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本着创新价格监管,优化价格服务,强化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据《价格机制改革若干实施意见》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15件,实施

  经济制裁366.6万元。加强价格举报受理,抓“12358”价格举报和“12345”市长公开电话的处理共受理价格举报咨询5375件;市长公开电话转办件251件、办结251件;网民留言答复68件;接受网上举报97件。接待来访群众164余人次,出动检查人员432人次,退还多收价款8.2万余元。

  2018,我们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按照国家和省局要求,认真开展好专项价格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强化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力度;全面提升12358价格举报平台处理,大力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程立:

  刚才,市政府保护办各成员单位,分别就石家庄市纪念3·15活动情况和本部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进行了通报,欢迎记者朋友们持续关注、跟踪报道各项活动开展情况。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新闻发布会责任编辑: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