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海关工作人员正在检查包裹
长城网12月21日讯(记者刘潇)记者从石家庄海关获悉,为做好跨境电商监管过渡期后政策衔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
新政进一步扩大了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食品、保健品、小3C等领域63个税目商品,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个人单次交易限制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制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有利于广大群众以更优惠的价格买到更丰富的商品。 在此石家庄海关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要充分注意到新政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仍然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并对个人消费者设定单次和年度消费限额。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海外商品时,要了解所购买的商品是否为清单内允许进口商品,并关注个人年度购买限额,避免出现商品被退运或超限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