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3号)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王刚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朱政学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王昌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李景辉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刘书为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任命王昌为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9年1月4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19年1月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刘光辉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19年1月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晓梅(女)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石鋆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魏立超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郭菡(女)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苑秀霞(女)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智广(女)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旭东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曲刚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宋平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19年1月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纪志明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长。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19年1月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静(女)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田建林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磊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员;
商凤廷(女)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员;
武新雷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