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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新政落地 河北纳税人2019年可享受50亿元减税“红利”

来源: 长城网  烟成群
2019-01-10 2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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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桥县税务局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个人所得税知识宣传。齐海霞 摄

  长城网讯(记者 烟成群)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纳税人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据测算,受益于个税改革,2019年河北省纳税人将可享受到减税50亿元的红利。

  河北省重点中学——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是上发薪单位,该校教职工从去年10月起开始享受个人所得税改革“红利”,减税效果明显。经初步统计,2018年9月该校开支人数294人,其中250人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税人数占比85%,缴税金额11927.03元;2018年10月,该校开支人数292人,其中76人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税人数占比26%,缴税金额1431.92元;2019年1月该校开支人数290人,其中29人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税人数占比10%,缴税金额仅488.79元。

  “通过2018年10月与2018年9月数据对比,我校教职工缴税人数下降70%,个人所得税额下降88%;通过2019年1月与2018年10月数据对比,缴税人数下降62%,个人所得税额下降66%。”四十二中财务负责人告诉记者。

  同样,有着3000多名员工的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今年1月个人所得税缴税人数由1222人减少到963人,下降21%。

  河北省税务局个税处工作人员介绍,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政策过渡和全面实施阶段。在去年10月至12月底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过渡阶段,广大纳税人就已经初步得到了改革红利。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当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在次月征期内进行纳税申报并入库,因此,纳税人2018年10月份发放的工资、薪金,其减税效应在11月份才能反映出来。去年11月以来,全省工资、薪金所得月均纳税申报人数为982万,申报入库个人所得税6亿元。与10月相比税额减少3.55亿元,减税幅度达37.37%。

  据分析,基本减除费用提高到5000元后,全省新增172万人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减税幅度达100%,实实在在享受到了个税改革红利;享受减税幅度次之的是月工资、薪金收入在5000-20000元区间的自然人人群,减税3.29亿元,减税幅度34.49%,占减税总额的92.68%。从行业减税金额看,享受本次个税改革红利最多的是制造业,减税1.49亿元;其次是金融业,减税0.8亿元;第三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减税0.5亿元。

  为确保个税改革落实到位,河北省税务部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提高办税效率,减轻办税负担,并主动送政策入户、抽调骨干人员举办专项辅导培训,确保纳税人对个税新政应知尽知。“我们学校的财务人员参加了石家庄市、新华区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培训,掌握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口径,又通过税务人员的视频演示,了解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操作流程。”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税务部门指导下,公司采取面授与视频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向员工讲解政策内容,并设置个税咨询热线解答员工疑问,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差异化问题得到逐一解答。同时,我们还在企业内刊推出个税改革专刊,确保宣传全覆盖。”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吴尉介绍。

关键词:个税 河北省税务局 减税责任编辑: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