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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评论】根治幼儿园“花式收费”,须告别“民不告,官不究”

来源: 长城网  印荣生
2019-01-17 10: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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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见幼儿园乱收费下狠手的,家住北京的李女士向媒体吐槽:“明面上收费不高,每月只有不到2000元,但乱七八糟算下来每月得近4000元。”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幼儿园存在各种“花式收费”,而出于学前教育资源紧张等因素考虑,尽管明白这些是乱收费,家长多是敢怒不敢言。(1月15日半月谈网)

  面对乱收费,不少家长认为,孩子在幼儿园,就像“人质”,抓在人家手里,家长如果“配合不积极”,那孩子就可能被享受与众不同的“待遇”,弄不好,还会被找个理由要求转学。在学位紧张、一票难求的当下,哪个家长也不敢去冒这个险。

  无奈之下,若孩子不是遭遇了被老师虐待、“熊孩子”欺凌等忍无可忍的事情,对于园方的其他要求,哪怕明知不合理,一般会选择隐忍,乖乖服从。这不完全都是“周瑜打黄盖”。

  明知自己被幼儿园的“花式收费”多掏了腰包,却不敢吭声,就连在家长群抱怨几声都害怕有“内奸”。过去常说,“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经历过多收费的家长,对这句话,可能更感五味杂陈。因为,这里面,并不完全是穷不穷的问题,而是合不合理、合不合法的问题。

  现实生活中的许多尴尬与苦涩,或许正是这么来的;而一旦碰上,就很难躲得开。家长遭遇幼儿园“花式收费”,不吐不快,吐又无以言表。而“民不告,官不究”,更是让人对监管失去信心。

  “明面收2000元,实际却收近4000元”,就算大家都不缺钱,幼儿园收费也不能这样“翻跟头”。或者说,就算没人举报,相关部门也该把这事管起来。

  遗憾的是,如今,“民不告,官不究”的“太平官”仍然不少,不仅不管事,而且还总能端出堂而皇之的理由来。

  在这起事件中,一名受访的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就说,在县区级教育局,负责民办教育的通常只有一个科级干部,其工作除了民办幼儿园,还要兼顾很多其他事务。“只有民办园出现问题了、被举报了,才会采取‘灭火式管理’。”这可能也是个实情,问题是,现实生活中,“一切为了孩子”的中国家长,没有几个愿意这样做。

  这些年,幼儿园乃至义务教育阶段的乱收费,之所以一直没有消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或许正在于监管部门对各种“花式收费”套路,采取的是坐等举报“灭火式管理”。

  而即使乱收费行为被曝光,问题被查实,涉事幼儿园也可一退了之,并不承担什么责任。而这个时候,以监管、执法名义出场“灭火”的相关部门,同样鲜有被问责的。既然风险总能一次次被“清零”,乱收费自然“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根治幼儿园“花式收费”,须告别“民不告,官不究”。对于慢作为、不作为的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应严肃追责。同时,对于办学机构的负责人,也该出硬招了。

  早在2003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走过10年历程,但乱收费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对此,原教育部部长周济就曾强调,“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然而,时间又过去了15年,现在看,教育乱收费,仍未绝迹。其对应的现实,是未见多少校长(我理解,应该包括公办幼儿园园长)因此被撤。

  一个乱收费问题,治了快30年,仍“活着”,治理恐怕难言尽如人意。而如果周济老部长所言可行,那就不妨从处理这次被半月谈调查曝光的问题开始,一经问题被查实,则在退款同时,撤销涉事幼儿园园长的职务。这样或可收一剑封喉之效。

  当然,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者聘任,只需报当地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如何建立和完善对民办幼儿园监管的长效机制,让包括幼儿园园长在内的责任主体,使之乱收费时有所忌惮,这个问题更值得讨论。(印荣生)

关键词:幼儿园,收费,教育责任编辑:孙向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