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27日选举:
穆伟利为唐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19年1月27日
穆伟利同志简历
穆伟利,男,汉族,河北泊头人,1965年2月出生,1986年4月入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天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学位,现任唐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1984.09--1988.07 天津轻工业学院机械系轻工机械专业学习
1988.07--1990.08 邯郸市树脂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990.08--1993.08 邯郸市委办公室科员
1993.08--1995.11 邯郸市委办公厅党建社会综合处科员、副科级秘书
1995.11--1996.12 邯郸市委办公厅正科级秘书(1993.09--1996.12在天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1996.12--1999.08 邯郸市委办公厅综合文字工作处主任科员
1999.08--2003.07 肥乡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3.07--2003.08 涉县县委常委
2003.08--2008.05 涉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08.05--2009.02 临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9.02--2011.08 临漳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08--2011.09 磁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1.09--2012.01 磁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漳河生态科技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01--2012.08 磁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漳河生态科技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08--2013.11 磁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漳河生态科技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邯郸冀南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3.11--2016.12 邯郸市丛台区委书记
2016.12--2018.12 邯郸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8.12--2019.01 唐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
2019.01-- 唐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邢台
李彦明当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霁当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李彦明当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霁当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彦明同志简历
李彦明,男,汉族,1963年11月生,深泽人,1985年9月入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1980.09--1982.09 河北公安学校学习
1982.09--1988.09 石家庄地区公安处干部(其间:1984.03-1987.06河北大学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大专班学习)
1988.09--1989.11 石家庄地委政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1989.11--1991.05 石家庄地委政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科副科长
1991.05--1991.12 石家庄地委政法委调研科科长
1991.12--1993.07 石家庄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1989.09-1992.06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3.07--1994.04 石家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1994.04--1995.11 石家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1995.11--2002.06 赵县副县长(其间:1999.09-2001.12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06--2004.12 井陉县委常委,副县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04.12--2005.02 井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5.02--2008.12 井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8.12--2009.02 平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9.02--2011.08 平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08--2013.03 灵寿县委书记
2013.03--2013.04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党组书记
2013.04--2016.10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6.10--2017.08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级高级法官
2017.08--2018.07 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级高级法官
2018.07--2018.12 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8.12--2019.01 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2019.01-- 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省十一、十三届人大代表
李霁同志简历
李霁,男,汉族,1970年1月生,衡水市人,1991年12月入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法律硕士学位。
现任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88.09--1992.07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92.07--1993.07 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干部
1993.07--1997.12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科员
1997.12--1999.03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主任科员、书记员
1999.03--2001.02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主任科员、助理审判员
2001.02--2004.04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主任科员、助理审判员(其间:2001.03-2004.01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取得法律硕士学位)
2004.04--2013.06 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
2013.06--2014.07 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助理审判员
2014.07--2015.03 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审判员
2015.03--2019.01 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处处长、审判员
(2016.02-2018.02在丰宁参加精准扶贫驻村工作,任村第一书记)
2019.01--2019.01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9.01--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月27日上午,巨鹿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一、依法任命
李振普为巨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吉彦君为巨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会忠为巨鹿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武国锋为巨鹿县教育局局长
郭立行为巨鹿县民政局局长
刘树彩为巨鹿县司法局局长
朱强为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同科为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军辉为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孟军为巨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国亮为巨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蔚霞为巨鹿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徐建仕为巨鹿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高登阳为巨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晓锋为巨鹿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二、免去
张晓锋巨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吉彦君巨鹿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武国锋巨鹿县教文广新体局局长职务
王会忠巨鹿县发展改革局局长职务
赵同科巨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徐建仕巨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高登阳巨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振普巨鹿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高满贞巨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赵保宽巨鹿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刘金锋巨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卢慧峰巨鹿县商务和粮食局局长职务
●承德
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第2号
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选举司瑞安(满族)、李建侠(女,满族)为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19年1月25日
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第3号
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表决通过李伟为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兰德龙为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邵东明、谷雪芬(女)、魏昕(女,满族)(按姓名笔画为序)为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丁然(满族)为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成彦(满族)为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明亚(满族)、李国刚、李海忠(满族)(按姓名笔画为序)为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王素芝(女,满族)为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国辉为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四勇(回族)、管丽娟(女,朝鲜族)、额利布格仓(蒙古族)(按姓名笔画为序)为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李伟为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潘艳红(女)为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显华(女)、李悦(女)、秦涛(按姓名笔画为序)为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19年1月25日
●保定
阜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人事任免公告
(二号)
根据阜平县人民政府代县长贾瑞生同志提请,2019年1月27阜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研究决定:
王玉东同志任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免去其阜平县发展改革局局长职务;
李炳亮同志任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免去其阜平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葛江涛同志任阜平县公安局局长;
郄新国同志任阜平县司法局局长;
王建军同志任阜平县财政局局长;
张涛同志任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光磊同志任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免去其阜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张凯同志任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耿亚兵同志任阜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强同志任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免去其阜平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王彦军同志任阜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免去其阜平县旅游发展局局长职务;
韩宝华同志任阜平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免去其阜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白宗才同志任阜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孙树亮同志任阜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免去其阜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韩富扬同志任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业铭同志任阜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罗建龙同志任阜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免去其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立新同志阜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向党同志阜平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照堂同志阜平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赵志勇同志阜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免去郄佳国同志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宪会同志阜平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仓同志阜平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彦军同志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文娥同志阜平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阜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