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们资金周转发生了困难,幸亏市、区两级部门积极协调,最终受益于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才有惊无险。”近日,邢台经济开发区一家企业负责人说。据了解,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邢台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推进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金融回归本源,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市金融办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政银企沟通对接,建立金融机构与发改等部门的定期会商制度,帮助金融机构协调、解决在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双推送”工作机制,坚持每季度向金融机构推送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向全市中小微企业推送金融财政政策和金融产品。市、县两级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银企对接活动。
同时,引进各类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机构在邢台设立分支机构和子公司。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将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由单户授信100万元及以下放宽至500万元及以下。
《意见》鼓励企业多元化融资。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动态调整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大上市考核力度,落实企业挂牌上市优惠政策,引导优质中小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托“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小额、便捷、灵活、多元融资。在完善债券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支持各类中小企业综合利用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小微企业。
《意见》要求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今年起,市、县两级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地落实,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放小额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同时,取消贷款融资服务中的一切不合规收费,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落实“两禁两限”收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主动向小微企业减费让利。对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要创新融资产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发挥保险融资增信作用。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实际设立财政补偿资金,专项用于保险投保补贴和风险补偿。
《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所有县(市、区)都要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体系,并设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对融资担保公司的中小企业和“三农”担保业务、代偿损失给予风险补偿。探索设立中小企业应急资金周转池,以政银支持、企业互助的形式,鼓励中小企业出资加入资金周转池,解决中小企业应急性流动资金的短缺难题。